美達股份(000782)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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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5月25日 02:07 證券時報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內容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廣東新會美達錦綸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股東大會于2004年5月24日上午在江門華苑賓館會議中心101會議室召開。出席會議股東及委托代理人8名,代表股份162,054,2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47.38%,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部分董事、監事及高管
一、審議《董事會工作報告》 (同意162,054,200股,占參加表決股東代表股份的100%。不同意0股,棄權0股。) 二、審議公司《監事會工作報告》 (同意162,054,200股,占參加表決股東代表股份的100%。不同意0股,棄權0股。) 三、審議《2003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同意162,054,200股,占參加表決股東代表股份的100%。不同意0股,棄權0股。) 四、審議《2003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本公司2003年度不進行利潤分配,也不進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同意124,454,200股,占參加表決股東代表股份的76.80%。不同意0股,棄權37,600,000股,占參加表決股東代表股份的23.20%。) 五、審議《關于修改公司《章程》有關條款的議案》 (同意162,054,200股,占參加表決股東代表股份的100%。不同意0股,棄權0股。) 德恒律師事務所顏瓊律師出席了本次股東大會,并出具法律意見書,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及表決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規及本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備查文件: 1、經與會董事簽字確認的股東大會記錄。 2、德恒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廣東新會美達錦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