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博股份(600708)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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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5月21日 06:02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被擔保人:上海市農工商出租汽車有限公司
本次為其擔保數量:合計7050萬元;截止公告日,共累計為其擔保數量:37683.33萬元 本次擔保由上海市農工商出租汽車有限公司提供反擔保 截止公告日,公司對外擔保累計數量:42013.83萬元,占200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報表凈資產的81.92%;其擔保對象全部為公司所屬控股子公司,公司對該公司具有充分控制力 截止公告日,無逾期對外擔保 一、擔保情況概述 2003年12月17日,本公司與中國民生銀行上海分行在上海簽署最高額保證合同,為控股子公司農工商出租與該行簽定的綜合授信合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方式擔保。根據農工商出租與中國民生銀行上海分行在2004年3月27日簽定1550萬元流動資金借款合同,借款期限為2004年3月23日至2005年3月22日,本公司提供相應的連帶責任保證方式擔保。 2004年3月19日,本公司與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閘北支行在上海簽署保證合同,為控股子公司農工商出租向該行申請1500萬元流動資金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方式擔保,借款期限為2004年3月22日至2005年3月22日。 上述兩項擔保均是在農工商出租歸還原來借款后繼續借款情況下,本公司繼續為其提供擔保,并不增加公司對外擔保的總額數。 2004年5月17日,本公司與招商銀行上海分行在上海簽署最高額不可撤消擔保書,為控股子公司農工商出租向該行申請4000萬元流動資金貸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方式擔保,借款期限為2004年5月17日至2005年5月17日。 董事會全體成員同意并作出為農工商出租提供擔保的決議。 截止2004年5月20日,公司累計對外擔保額42013.83萬元。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被擔保人名稱:上海市農工商出租汽車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南匯區康橋工業開發區康土路31號15室 法定代表人:陳忠信 經營范圍:出租運輸及租賃、公交客運專線、汽車配件、出租業務、培訓、服務,跨省市營運。 農工商出租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87%股權。截止2004年4月30日,農工商出租未經審計的資產總額為111782.71萬元,負債總額為77385.74萬元,凈資產為32221.83萬元。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鑒于農工商出租與中國民生銀行上海分行于2004年3月27日簽署的流動資金借款合同,為保障貸款人債權的實現,本公司與中國民生銀行上海分行簽署最高額不可撤消保證書,由中國民生銀行上海分行根據其與農工商出租在2004年3月27日簽署的借款合同之約定,向農工商出租提供人民幣壹仟伍佰伍拾萬元整,期限為壹年的貸款本金。 鑒于農工商出租與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閘北支行于2004年3月19日簽署的借款合同,為保障貸款人債權的實現,本公司與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閘北支行簽署保證合同,由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閘北支行根據其與農工商出租在2004年3月19日簽署的借款合同之約定,向農工商出租提供人民幣壹仟伍佰萬元整,期限為壹年的貸款本金。 鑒于農工商出租與招商銀行上海分行于2004年5月17日簽署的借款合同,為保障貸款人債權的實現,本公司與招商銀行上海分行簽署保證合同,由招商銀行上海分行根據其與農工商出租在2004年5月17日簽署的借款合同之約定,向農工商出租提供人民幣肆仟萬元整,期限為壹年的貸款本金。 上述合同所稱保證為連帶責任保證。 為控制公司對外擔保風險,公司要求農工商出租為上述借款擔保提供相應的反擔保,反擔保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擔保的借款合同項下之本金人民幣7050萬元、應付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其它費用和相關經濟損失之和,反擔保期限:自反擔保書簽發之日起,至借款合同擔保期限到期后兩年內有效。 四、董事會意見 董事會認為由于“農工商出租”為公司控股子公司,該公司資產質量優良,經營狀況良好,且有很好的資信狀況,能按時償還債務能力;其次,“農工商出租”為該借款擔保提供反擔保將有力地保障公司控制對外擔保風險。因此為其擔保基本上不存在風險,同意為其提供貸款擔保。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計對外擔保額為42013.83萬元,其擔保對象全部為公司所屬控股子公司,公司無逾期擔保。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一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