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證交所中小企業板塊交易及上市公司特別規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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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5月20日 06:17 中國新聞網 | |||||||||
中新網5月20日電據新華網報道,繼證監會批復同意中小企業板塊實施方案后,深圳證券交易所19日公布了《中小企業板塊交易特別規定》、《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特別規定》和《中小企業板塊證券上市協議》,這標志著分步推進創業板市場建設工作已全面展開。 按照《中小企業板塊交易特別規定》,中小企業板塊交易制度與主板市場交易制度相比,主要有四個方面的變化:一是中小企業板塊股票的開盤集合競價將以開放式集合競價的
不過,對投資者而言,深交所負責人稱,投資者投資于中小企業板塊股票的手續和程序與主板市場完全一致,沒有變化。 《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特別規定》實行了比主板市場更為嚴格的監管制度:一是要求上市公司建立內部審計制度,加強內部控制,減少違規行為。二是定期公布公司開展投資者關系管理的具體情況,完善定期報告披露內容。三是建立年度報告說明會制度,加強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四是建立募集資金定期審核制度,加強對募集資金使用的專項監管。 此外,為規范中小企業板塊公司證券上市行為,深交所還出臺了《中小企業板塊證券上市協議》,深交所依據有關規定,對企業提交的全部上市申請文件進行審查,認為符合上市條件的,接受其證券上市。(張旭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