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創業板市場建設大事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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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5月18日 06:27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1998 1998年3月,民建中央向九屆政協會議提出《關于借鑒國外經驗,盡快發展我國風險投資事業的提案》。此提案被列為一號提案。 1998年12月,國家計劃發展委員會向國務院提出盡早研究設立創業板塊股票市場問
1999 1999年1月15日,深交所向中國證監會正式呈送了《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進行成長板市場的方案研究的立項報告》,并附送了實施方案。 1999年3月2日,中國證監會第一次明確提出可以考慮在滬深證券交易所內設立高科技企業板塊。 1999年8月2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出臺《關于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決定》稱,要培育有利于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資本市場,逐步建立風險投資機制,適當時候在現有的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專門設立高新技術企業板塊。 1999年12月2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議》,決議指出:根據高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的特點,其上市交易的股票將在現有的證券交易所內單獨組織交易系統進行交易。這次會議還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作了修改,在《公司法》第二百二十九條中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屬于高新技術的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以工業產品和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金額占公司注冊資本的比例,公司發行新股、申請股票上市的條件,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1999年12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公司法》做了一處修改,即:高新技術企業,可以按照國務院新頒布的標準在國內股票市場上市;同時通過了一個擬建單獨的高科技股票交易系統的決議。 2000 2000年2月21日,深圳證券交易所高新技術板工作小組成立,以做好高新技術企業板的各項準備和建設工作。 2000年4月下旬,中國證監會向國務院報送了《關于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設立二板市場有關問題的請示》,就二板市場的設立方案、發行上市條件、上市對象、股票流通以及風險控制措施等問題提出了意見。 2000年5月16日,國務院討論中國證監會關于設立二板的請示,原則同意中國證監會意見,將二板市場定名為創業板市場。 2000年6月30日,深交所第二交易結算系統正式啟用。 2000年9月15日,中聯重科(0157)在深交所上網發行后,深交所已停止在主板市場新股發行。 2000年9月18日,深圳證券交易所設立創業板市場發展戰略委員會、國際專家委員會兩個專門委員會和發行上市部等八個職能部門,標志著創業板市場的組織體系基本建立。 2000年10月18日,深交所通過巨潮網首次正式發布了《創業板市場規則咨詢文件》,面向社會各界廣泛征求意見和建議。 2000年10月20日,深交所向各會員單位發出《關于創業板系統全網測試的通知》。10月28日,深圳證券交易所組織全部會員單位順利完成了創業板技術系統全網測試。 2001 2001年11月7日,朱?基總理在文萊表示,吸取香港與世界其他市場的經驗,把主板市場整頓好后,才推出創業板市場。在證券市場未整頓好之前,如果貿然推出創業板市場,擔心會重復出現主板市場的錯誤和弱點。 2001年11月22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成思危在香港出席新經濟與中國21世紀的發展研討會時表示,內地創業板短期內不會推出。他說,應先整頓主板市場、建立風險投資基金,再推出創業板。 2002 2002年6月29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8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其中第十六條規定:國家采取措施拓寬中小企業的直接融資渠道,積極引導中小企業創造條件,通過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各種方式直接融資。第十七條規定:國家通過稅收政策鼓勵各類依法設立的風險投資機構增加對中小企業的投資。 2002年11月28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在給中國證監會《關于當前推進創業板市場建設的思考與建議》的報告中,建議采取分步實施的方式推進創業板建設。 2003 2003年3月5日,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副省長宋海領銜向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大會提交了《關于盡快推出創業板市場的議案》,提出了兩點建議:一、國家抓緊出臺創業板市場相關法規,盡快推出創業板;二、采取分步實施方式,推進創業板市場建設。在不改變現有證券市場法規、上市標準、發行審核程序和市場規則的前提下,將具有成長性及科技含量的中小企業流通股集中到深交所發行上市,作為深圳現有市場的一個板塊單獨監控、獨立運作。 2003年10月14日,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完善資本市場結構,豐富資本市場產品。規范和發展主板市場,推進風險投資和創業板市場建設。 2004 2004年2月1日《國務院關于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頒布。《意見》提出,分步推進創業板市場建設,完善風險投資機制,拓展中小企業融資渠道。 2004年2月14日,深交所進行配售新股測試,市場認為深市新股發行進入實質性技術準備階段。 2004年5月17日中國證監會同意深交所設立中小企業板塊。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