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松建化(600425)2003年度分配方案實施公告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5月18日 04:00 證券時報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13元(含稅);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30元(含稅)
扣稅前每股現金紅利0.13元;扣稅后每股現金紅利0.104元 股權登記日:2004年5月21日 除息日:2004年5月24日 現金紅利發放日:2004年5月28日 一、新疆青松建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已經2003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決議公告刊登于2004年3月31日《上海證券報》第55版上、《證券時報》第37版上、《中國證券報》第22版上。 二、利潤分配方案: 1、經上海立信長江會計師事務所審計,2003年度公司實現凈利潤30,739,017.38元,按規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積金3,445,966.52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1,722,983.26元(以上兩項含子公司提取數),加期初未分配利潤5,381,667.01元,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為30,951,734.61元。以2003年度末總股本184,927,500股為基數,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30元(含稅),共計24,040,575.00元。分配后的剩余利潤6,901,159.61元結轉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進行公積金轉增股本。 2、發放年度:2003年度。 3、發放范圍:截止2004年5月21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4、每股稅前現金紅利金額:0.13元。 5、每股稅后現金紅利金額:持有流通股的個人股東,本公司按20%的稅率代扣個人所得稅,實際發放現金紅利為每股0.104元;持有流通股的機構投資者不代扣所得稅,實際發放現金紅利為每股0.13元;法人股股東實際發放現金紅利為每股0.13元;發起自然人股東本公司按20%的稅率代扣個人所得稅,實際發放現金紅利為每股0.104元。 三、分紅派息具體實施內容: 1、股權登記日:2004年5月21日 2、除息日:2004年5月24日 3、紅利發放日:2004年5月28日 四、派息對象:截止2004年5月21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五、紅利領取辦法: 1、持有非流通法人股股東及自然人股東的現金紅利由本公司直接派發。 2、社會公眾股股東現金紅利委托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向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單位辦理了指定交易的股東派發。已辦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紅利發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紅利暫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后再進行派發。 六、咨詢聯系辦法: 咨詢機構:新疆青松建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證券部 地址:新疆阿克蘇市林園 電話:0997-2813793 傳真:0997-2811675 聯系人:尹華軍 七、備查文件:新疆青松建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