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CIETAC--中國貿易促進委員會會長萬季飛訪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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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5月17日 15:17 新浪財經 | |||||||||
李路陽 2004年5月,對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具有雙重特殊意義。1954年5月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決定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設立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的前身)這一國際商事仲裁機構;時隔50年,2004年5月16日-18日第17屆國際商事仲裁委員會(ICCA)國際仲裁大會將在北京召開。CIETAC贏得了本屆ICCA國際仲裁
新浪財經:第17屆國際商事仲裁委員會(ICCA)國際仲裁大會將于5月16日-18日在北京召開,我們想知道,ICCA為什么選擇將這一國際盛會放在中國北京召開?ICCA是怎樣看待中國貿仲(CIETAC)在國際仲裁中的作用的? 萬季飛:ICCA是全球性的由資深權威專家組成的宣傳推廣和研究仲裁的一個組織。它是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的一級咨詢機構,在國際商事仲裁的理論研究和一些前沿問題的探索方面處于核心位置。通過多年來的工作,ICCA已經成為全球最權威的仲裁機構。ICCA在選擇每屆國際仲裁大會會址時,遵循的基本原則跟奧運會類似,被稱為仲裁界的奧運會,它要求主辦國能夠對該地區的仲裁起到一定的推動作用,同時也照顧和結合當地的一些特點。ICCA認為,中國的仲裁機構,特別是CIETAC為代表的仲裁機構,經過50年的努力,已經在國際上樹立了良好的聲譽,并產生了相當的影響,特別是CIETAC創立的將仲裁與調節相結合的辦案經驗,引起了國際仲裁界的廣泛關注。再有就是自90年代以來,CIETAC和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在中國地區的國際仲裁案件數量始終名列世界前茅,每年辦案量超過了1000件,成為全球仲裁界的領先機構。另外,ICCA還考慮到中國作為亞太地區經濟發展最有核力的地區這一經濟因素。基于種種原因,ICCA認為把這個大會放在中國召開適逢其時。 新浪財經:ICCA國際仲裁大會的主辦國是通過申辦還是推舉產生的? 萬季飛:是通過申辦產生的。2001年在維也納召開的ICCA第16屆理事會會議上,CIETAC提出申辦2004年第17屆國際商事仲裁大會的申請,同時提出申辦的還有澳大利亞和阿根廷的仲裁機構。在那次會議上,與會的CIETAC成員代表以具有說服力的演講讓ICCA委員們更全面地了解了中國仲裁,ICCA委員們在討論中認為,CIETAC在國際上是很有影響的仲裁機構,有豐富的經驗,有很強的組織能力,能夠保障會議圓滿成功。最終理事會一致決定,將第17屆國際商事仲裁大會的地點放在中國北京,由CIETAC主辦這次盛會。 新浪財經:CIETAC在ICCA處于怎樣的位置? 萬季飛:CIETAC在ICCA中處于很重要的位置,ICCA委員的人數是有限制的,不能超過40人,目前是38人,其中有26位專家委員,12位官員委員。另外,ICCA還有8位顧問委員。在38名委員中,我們CIETAC就占一位,而在8名顧問委員中,我們CIETAC也占一位。按照ICCA的規定,這些委員和顧問委員必須是國際商事仲裁領域公認的專家,能夠代表國家最高的仲裁水準,特別是學術理論研究水準,由評審委員會從全球140多個不同法律和經濟體系的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選拔產生。CIETAC在ICCA的委員和顧問委員中占有兩席,足以顯示CIETAC在ICCA的位置。但在ICCA的官員委員中還沒有我們中國人當選。 新浪財經:參加第17屆國際商事仲裁大會的都是哪些人士?他們主要來自哪些國家?此次會議將主要討論哪些議題?您認為這些議題對中國仲裁事業的發展將起到怎樣的推動作用? 萬季飛:參加第17屆國際仲裁大會的主要是全世界的仲裁機構專家、資深律師、公司企業的法律顧問、仲裁員、法官,我們預計將有350位外賓出席,來自全球范圍有仲裁機構的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包括亞太地區的仲裁機構。會議討論的主要議題是國際商事仲裁的新趨勢,包括仲裁與調節等非訴訟解決爭議的方式的一些新理論、新方法。有關中國的仲裁和調解;外國投資爭議的仲裁;各種非約束性(替代性)爭端解決程序;臨時措施;合并的爭議解決制度中的問題;裁決的執行;仲裁員作為和解促進人的作用等。這些問題對中國仲裁事業的發展,能夠起到啟迪思維、推動政策、推動中國仲裁立法演進的積極促進作用。中國仲裁源起于中國,有中國特色,但是仲裁在全球范圍內已經形成了一個統一的仲裁服務市場,我們不能孤立于國際仲裁市場之外,所以,不光要有自己的特色,也要接納國際上其他仲裁理論和做法。目前,我國國內仲裁還處于初創階段,很多理論還在探索之中,時下在中國北京召開這樣一個會,接受國際前沿仲裁專家來暢談仲裁理論,這對我們活躍思路、開闊視野、推動我國仲裁界向更深層次探討仲裁面臨的問題,都是有幫助的。 新浪財經:您剛才提到其中一項議題是外國投資爭議的仲裁,能否就這一議題具體說說。 萬季飛:外國投資爭議仲裁是近幾年來出現的新趨勢、新問題,特別是經濟全球化大潮形勢下,區域性、地域性經濟組織越來越多,比如歐盟、北美自由貿易協定國、我國倡導的東盟10加1,等等,這些經濟組織往往在他們成員之間訂有條約,條約中把成員間的爭議,包括投資、貿易方面爭議交付給仲裁,而不是交給法院,通過仲裁的方式解決國家與國家之間,國家與另外國家的國民之間,國民與國民之間的爭議,這在以前是沒有的。這些問題衍生出很多新的問題,國家在仲裁中的位置,國家是否享受主權豁免,國家權力的讓度等等。中國和很多國家簽有投資保護協定,這些投資保護協定里有的也用了仲裁條款。本屆國際商事仲裁大會討論的這一外國投資爭議仲裁議題是指國家作為主體參與進來的爭議仲裁。因為我們國家過去向來認為國家主權豁免,國家是不能成為原告或者被告的,但現在情況有了很多變化,政府出國采購,也從事一些商業行為的商事活動,那么,如何將政府的商業行為與外交、國防等主權事下的行為區別開來,如何解決國家作為主體參與進行投資的商事爭議的仲裁,包括國家參與的區域性組織因為履行條約而發生爭議的仲裁問題。這對我們國家來說,是一個比較新鮮的問題,需要通過這次國際仲裁界的交流,促進我們的學習。以仲裁主體的解決爭議的方式是各國容易接受的方法,對于促進區域之間合作,促進各成員之間達成共識,會有良好的作用。 新浪財經:根據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的承諾,2006年我國將取消人民幣業務地域和客戶對象的限制,對外資銀行提供國民待遇,實現銀行業的全面開放。為適應金融仲裁案日漸增多的形勢,去年5月8日CIETAC開始實施金融爭議仲裁規則,我們想知道,在此次會議上,是否會就金融爭議的仲裁進行比較詳盡的討論? 萬季飛:這次會議會涉及到金融爭議的仲裁,特別是以金融爭議仲裁為代表的行業仲裁解決方式,因為這次會議主要討論仲裁的新理念、新方法,CIETAC去年推出的金融行業仲裁,屬于新理念、新方法之一,所以也在其中的討論議題內。與此有關的還涉及到加入世貿之后的承諾和服務市場的開放,這不光涉及到金融行業的開放,也涉及到仲裁市場的開放,實際上中國在加入世貿的承諾上沒有對外國仲裁機構進入中國施加什么限制,那么,外國仲裁機構能否進入中國市場做仲裁服務?這也將成為大會討論的議題。 新浪財經:CIETAC在跨國金融糾紛仲裁解決中有哪些優勢?特別是面對跨國投資、股權融資、項目融資、租賃融資,保險、證券、擔保中出現的爭議案件時,如何體現CIETAC在仲裁處理糾紛的優勢?能否具體談談。 萬季飛:在這方面,CIETAC有三大優勢。第一個優勢是,CIETAC有專門的金融仲裁員隊伍,這在國際上是首屈一指的。去年我們聘請了90名金融仲裁員,加上CIETAC原有名冊500多名仲裁員中,有相當一部分是金融專家,應該說金融專家隊伍是很強大的。第二個優勢是,CIETAC有專門的金融仲裁規則,這一規則體現了更高的靈活性,更快捷的結案效率,更低廉的費用和更專業化的仲裁服務。第三點優勢是,CIETAC的聲譽和裁決的質量得到了國內外的廣泛贊許,多年來一直被國內外當事人稱為解決爭議的公正場所。相對來講,CIETAC的裁決書在國內外的執行狀況也比較好。中國在1987年成為《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即《1958年紐約公約》的締約國,這意味著CIETAC做出的仲裁裁決可以被140多個紐約公約的締約國承認,并可以在這些國家得到執行。由于CIETAC仲裁裁決有著良好的聲譽和記錄,迄今為止,CIETAC的仲裁裁決已經在國外20多個國家得到了承認與執行,外國法院對CIETAC的仲裁裁決審查時也比較容易承認其裁決。這對于解決跨國糾紛,實現當事人在裁決書上的權利義務關系非常有利。與法院裁決相比,CIETAC的仲裁裁決有著不可比擬的優勢。 新浪財經:CIETAC是我國成立最早的商事仲裁機構,在國際上享有很高的聲譽。90年代以來,CIETAC受案量一直位于全球仲裁機構前茅,1993年起受案數量躍居世界同行首位,應該說,CIETAC在全球仲裁機構中是重量級的機構,我們想知道,CIETAC受案量中,涉外案占多大比例? 萬季飛:1998年以前,CIETAC辦理的案件都是國際的或涉外的仲裁案件。1998年以后,CIETAC修訂了仲裁規則,將受案范圍擴大到外商投資企業作為一方的中國當事人的合同產生的糾紛仲裁案件。2000年再次修訂了仲裁規則,把CIETAC的受案范圍擴大到所有的國內仲裁案件。實際上,在國內仲裁案件中,仍然有相當一部分是有涉外因素的案件,其中,60%的案件是外商作為投資企業一方的仲裁案件。另外,我們也看到一個新的趨勢,隨著中國作為亞太地區一個重要的經濟中心,一些國際跨國公司紛紛在華注冊、設立具有法人地位的子公司,他們與國內企業進行交易時發生爭議糾紛的仲裁案件,是被算作國內案件的,而此前,是由其母公司申請仲裁,從這個意義上講,這類案件還應該屬于國際案件或涉外案件。 新浪財經:外資企業在出現經濟、金融糾紛時,為什么會首先選擇CIETAC? 萬季飛:這大體上基于如下幾個因素:首先,他們認為CIETAC的仲裁質量是有保證的。因為通過多年的實踐,CIETAC已經形成了自己的服務品牌,對此,他們比較信賴。第二點,因為CIETAC允許外國的仲裁員和外國的律師參與CIETAC的仲裁,并且強調外國企業可以選擇外國仲裁員。這個做法,相對于國內其他仲裁機構,一直是CIETAC的一個鮮明特色。由于允許外國人擔任仲裁員,允許外國人擔任當事人的仲裁代理人,這使得外國人更加信任CIETAC。第三點,因為CIETAC的仲裁規則和做法比較成熟,有較強的可預見性,相對穩定。第四點,由于CIETAC是全國性仲裁機構,和地方沒有任何經濟聯系,這使得他們相信CIETAC會獨立公正地仲裁裁決,不會受地方保護主義干擾和影響。 新浪財經:我們注意到,自去年以來,CIETAC出臺了一系列發展舉措,您能否談談CIETAC當前的主要任務是什么?未來將會有哪些重大調整?能否描述一下今后的發展戰略? 萬季飛:CIETAC當前的主要任務有兩個,一個是確保辦案的效率能夠得到提高,辦案的質量得到保證;另一個是應對市場經濟發展的新需求和仲裁服務市場不斷開放的新形勢,主動出擊,拓展仲裁業務,發展仲裁,服務市場。過去,我們比較重視辦案,把辦案作為CIETAC的中心任務。現在我們認識到辦案和發展必須起頭并舉,這樣才能進一步提升CIETAC的品牌,增強CIETAC的綜合競爭力。為此我們專門進行了機構改革,在CIETAC中設置了市場發展部門,加強了在發展方面的工作。在未來發展措施上,我們已經確定了這樣的戰略思路,以仲裁推廣為主,實行與商協會合作展開推廣和與自身下屬機構聯動推廣相結合的方式,在國內和國外兩個市場推廣仲裁業務。與商協會合作展開推廣是指CIETAC將自身優勢和商協會優勢結合起來,實現優勢互補,共同合作開展業務。CIETAC目前已經與期貨業協會、證券業協會、建筑行業組織、糧食行業協會等開展了這方面的合作,有的還成立了行業仲裁中心,現在看來,已初步達到了較好的仲裁推廣效果。我們預計行業仲裁推廣將會成為CIETAC發展的一個新亮點。在與自身下屬機構聯動推廣發展方面,主要是發揮CIETAC和其下屬分會、辦事處的聯動作用,利用這些分會和辦事處的區位、地域優勢就地就近推廣仲裁。我們要通過這樣的推廣工作,使得CIETAC的受案數量得到進一步拓展,品牌得到進一步提升,讓更多企業了解和使用CIETAC的仲裁條款。我們在內部也會適時修訂仲裁規則,改進評審的方式方法,加強程序管理,讓案件質量進一步提高。 新浪財經:CIETAC是怎樣以仲裁的方式,獨立、公正地解決契約性或非契約性的經濟貿易等爭議,樹立國際公正仲裁品牌形象的? 萬季飛:在此,CIETAC抓了這樣幾個方面的工作。一是經常對仲裁員進行高起點、高水準、高密度的培訓,建立了一支業務精良、水平過硬的開放型的仲裁員隊伍。因為仲裁的好壞,取決于仲裁員的好壞,我們認為,有了好的仲裁員隊伍,才能保證它的辦案質量。關于聘任仲裁員,我們有專門的規定。規定首先要求,仲裁員必須符合仲裁法的規定,要有從事多年仲裁工作、律師工作、審判工作的豐富經驗,并達到若干年限,或者要有高級職稱,具有同等專業水平;仲裁員必須懂雙語;要對其社會聲譽進行考察;需要有資深專家進行推薦;而且要由仲裁員資格審查考核委員會對其進行嚴格考察等,按照這個規定,在全國范圍內選擇聘任聲譽好、知識和經驗豐富的專家做CIETAC的仲裁員。對被聘后的仲裁員,每年都要進行實務研討或培訓,必要時還要舉辦首席仲裁員研討會,我們對仲裁員還持續發放材料、刊物,并經常交換信息等。二是嚴把裁決質量關,實行裁決書草案的合約制度,把仲裁可能出現的失誤減少到最低限度。因為我們考慮到裁決是一裁終局,一旦出現錯誤,事后的更正或補救是很困難的,所以,我們必須在事先做好預防工作。這一裁決書草案合約制度的實施舉措使我們更好地掌握了仲裁員獨立裁案和仲裁機構對仲裁員裁決質量進行監督的辯證關系,有效樹立了CIETAC公正、公平的裁決形象。仲裁員獨立裁案并不意味著我們對仲裁員放任不管,因為我們有裁決書草案合約制度,有一支高質量的合約隊伍在背后做支撐,時刻提醒仲裁員注意可能出現的程序上或時序上的錯誤。三是通過創造性、開拓性的實踐,找出解決爭議的新思路、新辦法,發揮CIETAC在解決國際商事爭議中的獨特作用。比如說,我們從50年代發明創造的仲裁與調解相結合做法,實施至今,已經形成了比較有特色的仲裁服務,并不斷發揚光大。我們在1998年和2000年修訂仲裁規則時,又把仲裁機構的仲裁和調解機構的調解有機的結合起來,不僅實施了在仲裁程序之內的調解,而且將仲裁程序之外的調解也通過適當的途徑轉換成仲裁調解書,從而得到在全球范圍內執行的能力。事實證明這些新方法的效果還是比較好的。 記者:在案件類型發生多元化的新形勢下,CIETAC是如何適應市場需求,體現專家辦案的? 新浪財經:現在經濟糾紛種類越來越多,案件日益復雜,案件種類呈現了多元化和復雜性的趨勢,為適應這種新形勢,我們一方面是加強仲裁員隊伍的建設,聘任更多的市場經濟專家,特別是新類型、新領域的專家擔任仲裁員;另一方面是建立、推廣行業專門仲裁員隊伍,建立大名冊與專業仲裁員名冊相結合的制度。比如在羊毛、糧食、建筑、物流、金融、證券、期貨等行業,我們都有專門的仲裁員名冊,我們將來還會在其他行業建立仲裁員名冊,吸收更多的專家參與到仲裁員隊伍中來。 新浪財經:中國加入世貿組織,意味著仲裁將會發揮更多的作用,請問,我們如何理解運用仲裁手段促進中國對外經濟貿易合作的發展? 萬季飛: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意味著中國經濟的發展與世界經濟的發展相互依存的聯動關系更加融洽,這相應地也就促進了經濟貿易的交往。作為經濟貿易交往中的副產品,經濟糾紛的增長也是在所難免的,很自然,仲裁作為解決經濟糾紛的重要渠道,其作用也就日益凸現出來。CIETAC愿意繼續發揮我們在社會信譽、服務質量方面的優勢,為解決經濟糾紛提供更多的仲裁服務。我認為,發展中國的仲裁事業,應該從這樣幾方面著手:第一,國家應該更加重視仲裁服務這一專業行業,制定一套有利于仲裁發展、協調相關部門關系的完整有序的政策,對現有政策中不合時宜的部分進行調整,以適應加入世貿后新的經濟發展的需要。第二,應及時修訂仲裁法,改進仲裁規則,讓當事人在公平有序的范圍之內進行仲裁。仲裁機構也要相應地加強自身這方面的工作,這樣才能取信于當事人。第三,國家應該重視到仲裁服務作為體現國家綜合實力的其中一方面的作用,應對現有的重點仲裁機構進行培育和支持,把我們國家的仲裁機構做大做強,在全球性仲裁服務市場中,以實力與國外仲裁機構同臺競爭,從而促使國際經濟貿易合作得以持久的公正的維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