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宏峰(000594)大股東簽署股權轉讓協議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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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5月13日 02:24 證券時報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本公司于2004年5月11日收到本公司股東林西縣經濟貿易委員會和內蒙古宏峰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與深圳市國恒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在2004年5月10日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協議主要內容如下:
一、本公司第二大股東林西縣經濟貿易委員會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99,066,240股國家股股權(占公司總股本的17.66%),以每股2.274元的價格轉讓給深圳市國恒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轉讓價款共計人民幣225,276,629.76元。轉讓后國有股性質變為社會法人股。 二、本公司第三大股東內蒙古宏峰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轉讓其持有的本公司51,183,200股國家股股權(占公司總股本的9.12%),以每股2.274元的價格轉讓給深圳市國恒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轉讓價款共計人民幣116,390,596.80元。轉讓后國有股性質變為社會法人股。 三、上述轉讓協議需經相關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后生效。該股權轉讓后,本公司股東林西縣經濟貿易委員會和內蒙古宏峰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將不再持有本公司國家股,深圳市國恒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50,249,44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6.78%),本公司第一大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維持不變,仍為赤峰市松山區黃金工業總公司(占本公司總股本的34.22%)。 四、根據中磊會計師事務所中磊核字(2004)0020號《關聯方資金占用情況的專項說明》中審定,截止2003年12月31日,宏峰集團對本公司欠款總額共計人民幣321,823,624.17元,截止公告之日尚無變化。本公司共為宏峰集團人民幣1200萬元借款提供連帶保證責任擔保。宏峰集團已決定逐步償還對本公司的欠款,逐步解除本公司對宏峰集團的擔保責任,并于2004年4月29日雙方簽署《清償關聯方欠款及解除擔保協議》,協議中約定在2004年6月30日前全部償還對本公司的欠款,解除對宏峰集團的擔保責任。上述協議已書面刊登于2004年4月30日的《中國證券報》和《證券時報》。本公司董事會認為,上述本公司與宏峰集團簽署的《清償關聯方欠款及解除擔保協議》能夠履行。 五、深圳市國恒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簡介:深圳市國恒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經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登記,注冊資本人民幣1.42億元,公司法人代表李曉明。辦公及注冊地址:深圳市和平路1199號金田大廈7樓,營業執照編號:4403012123591,目前公司總資產約為28億元,凈資產約為8億元。公司經營范圍主要有:房地產開發經營、興辦實業、國內商業、資產經營、物資供銷業等。 本公司將密切關注本次股權轉讓的進展情況,并及時披露相關的信息。 特此公告。 董事會 二○○四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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