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高科(600111)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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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5月12日 06:00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報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內蒙古包鋼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于2004年5月10日以通訊方式召開。應參加會議表決的董事13人,實際參加表決的董事13人。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調整長期債權投資回報率的議案》并形成如下決議:
內蒙古包鋼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稀土高科)二屆五次董事會和200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對鎳氫動力電池項目的投資在三個合資公司減少注冊資本后轉為長期債權投資的議案》,該議案明確了稀土高科對內蒙古稀奧科鎳氫動力電池項目三個合資公司在減少注冊資本且總投資額不變的情況下,將實際投入的資金較之于減資后其應繳納出資額的超出部分作為對內蒙古稀奧科鎳氫動力電池項目三個公司的長期債權投資。公司二屆六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向三個合資公司進行長期債權投資的具體方案》,并經200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該方案中明確稀土高科對三個控股子公司的債權投資金額分別為:內蒙古稀奧科貯氫合金有限公司5013.29萬元、內蒙古稀奧科鎳氫電池極板有限公司8733.58萬元和內蒙古稀奧科鎳氫動力電池有限公司8725.39萬元,合計債權投資金額為22472.26萬元,債權投資期限為5年,年投資回報率為6%。 稀土高科董事會根據銀行現行貸款利率水平,以及三個合資公司的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同意調整三個合資公司長期債權投資的年回報率,即由原來的固定投資回報率6%調整為同期銀行貸款利率。 稀土高科監事會2004年5月10日對《關于調整長期債權投資回報率的議案》(以下簡稱《議案》)進行認真審核,監事會認為該《議案》符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范意見》、《公司章程》和《公司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并提議將該《議案》作為臨時議案提交公司2003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稀土高科董事會對監事會的提議進行了認真審核,認為監事會的提議與公司有直接關系,并且符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范意見》、《公司章程》和《公司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同意監事會提議將該《議案》作為臨時提案提交公司2003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特此公告。 內蒙古包鋼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4年5月10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