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曼民告訴記者ST宏智交接還未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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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5月11日 07:59 深圳商報 | |||||||||
【本報訊】(深圳商報記者梁惠元)隨著福州中院有關判決的執行,ST宏智由姚雄杰等人組成的董事會已經退出公司,而由黃曼民等人組成的董事會則重新進入公司,恢復管理。黃曼民昨日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要通過各種措施,使公司盡快走上正軌,扭轉虧損局面。王棟則稱,目前還未確定下一步的行動計劃。 法院判決的依據
對于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有關判決的理由,ST宏智昨日的公告沒有說明。黃曼民昨日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法院的判決書有20多頁。概括來說,福州中院之所以判決由原董事會繼續行使公司的法定職權,主要是在判決確認2004年1月11日由王棟、黃曼民分別主持召開的公司200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所產生的決議均無效基礎上推導出來的。既然在同一天召開的同一個議案(有關更換董事會班子)的兩個會議的決議無效,那么提議更換董事會班子的行為已經不成立。而公司又不能沒有董事會管理。同時,原來的董事會從法律上并沒有什么紕漏,也沒有人提出什么具體異議。所以,原來的董事會順理成章繼續合法地行使對公司的管理。 至于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為何判決2004年1月11日由王棟、黃曼民分別主持召開的公司200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所產生的決議均無效,黃曼民稱,法院主要是根據公司法和證監會發布的股東大會規范意見等法律法規,認為同時召開的股東大會程序上有些問題。 據查,按照有關規定,有一定比例的股東只要議題合適,有權力提議召開公司臨時股東大會,但該股東大會必須由現董事會召集,由現董事長主持。如果現任董事長不主持,則要出具書面意見。但王棟親自主持了由他提議的會議。而黃曼民主持的會議是在股東大會召開之際臨時變更會議地點召開的,也不符合程序,因為變更會議召開地點必須在股東大會召開前五個工作日公告,告知全體股東。 交接正在進行 雖然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還不是最終判決。如果不服判決,雙方都有權力上訴,進行二審。但在收到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出的民事判決書后,由黃曼民等人組成的董事會和姚雄杰等人組成的董事會已從4月30日下午5時起開始辦理交接工作。目前姚雄杰等人組成的董事會已撤出公司,由黃曼民等人組成的董事會已重新進入公司并行使管理職權。 黃曼民對記者說,在交接時與姚雄杰有過溝通。姚表示,尊重法律,尊重法院的判決,會配合做好交接工作。他說,目前交接工作還未完成,其中主要是財務方面的交接還有一個過程。 紛爭可能不會就此結束 對于福州中院的判決,王棟及姚雄杰等人組成的董事會班子都不愿作出評述。至于下一步的行動計劃包括是否上訴,王棟則表示還未確定。 黃曼民也說,上訴是王棟的權力,不排除這種可能性。最終他是否會這樣做則不太清楚。 一位業內人士分析,上訴的意義并不大。關鍵是在股權上要有絕對優勢,才能取得話語權。因此,王棟下一步可能在股權上下功夫。 前景仍難樂觀 由于深陷權力斗爭的泥潭,ST宏智2003年每股巨虧0.84元,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年報出具了“非標”意見。ST宏智今年一季度繼續虧損,每股收益-0.08元。 對此,黃曼民組成的董事會在其編制的年報中認為,造成2003年度公司主營業務收入減少和大幅度虧損的主要原因,除了非典因素外,還有募集資金被前任高管大量挪用,導致公司無法正常經營,嚴重影響了公司正常業務的開展;前任高管還通過其掌控的營銷渠道,打著“宏智”的旗號,利用宏智的開發隊伍,將大量的高回報的軟件開發合同轉簽到不受公司控制的其他單位,直接導致報告期內,公司新簽合同整體毛利率下降,研發和施工費激增。 黃曼民對記者說,由于前段時間的紛爭,公司業務和員工的信心都受到影響。目前最重要的工作是穩定員工隊伍,重新做好客戶項目的衍接和服務。從更遠的角度看,要通過各種措施,使公司盡快走上正軌,扭轉虧損局面。 作者:深圳商報記者梁惠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