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頭船”上的商業人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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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5月08日 10:13 21世紀經濟報道 | |||||||||
盡管與晉商、徽商的發跡相似,潮商也是靠長途販運起家,但其海販的特征也使其在商業人格上與前兩者截然不同。 與陸上販運所需的騾馬錙重相比,從事遠洋運輸的海船投資巨大,多則上萬兩白銀,可容百人甚至上千人,而且船上貨物價值均在萬兩以上,商船不具備任何保護手段(清政府禁止商船配備任何武器),卻不得不在海盜與波濤中穿行,其風險足以讓人扼腕,但對于潮
但正是由于這種海上商業活動所具的高利潤、高風險特性,促使潮商較早地形成了風險共擔、利益均沾的商業伙伴關系。大商人擁有巨資,他們往往與中小商人合作,由他們出船或出資供中小商人出海經營,賺取巨額利潤,而中小商人也得以借船出海,去賺屬于自己的那份“經營之息”。在一條商船中,船主、販商、與水手形成了嚴格的商業伙伴關系。船主從中小販商的商業利潤中抽取商銀,抽取程度按盈利大小計算,多賺多抽,不賺不抽。水手收入則根據船東抽銀多少而按比分成。一位為自己船上斗毆不斷、船員視船上活如地獄而苦惱的荷蘭船長,羨慕地評價到:“中國船上,一切完全欣然、快捷、安靜、和諧。” 這種商業伙伴關系,便是潮商群體生長出商業信用及團體協作的最初萌芽。 與中國傳統商人囤積居奇的經營方式不同,潮商隨“紅頭船”轉貿各地,必須根據風信定期啟航航行,其商業行為必須在短期內完成,這種方式打造了潮商視時間如金錢、注意效率、喜掙快錢的商業品性。 對于帆船時代,一切航行均由信風做主。5月~9月吹西北風,11月~3月吹東南風,潮商每到一地必須在季風轉換之前做完生意,以便季風轉換時乘船返回。因此,如果不能在三個月內完成商業行為,就得等來年才能啟程返回,于是他們往往采取低價拋售等手法快速出貨,這也使得潮商在東南亞市場更具競爭力。被潮商打壓得抬不起頭的外國商人甚至建議本國政府“應阻止中國人到暹羅和其它地方貿易”。 潮商與晉商、徽商最大的區別還在于各自與官府的親疏不同。 晉商的黃金時代始于明王朝的“開中法”,主要將內地糧食運往邊陲做官軍的生意,從而換取官府的鹽引,壟斷鹽利。徽商更是長袖善舞,通過與官府勾結,壟斷淮鹽銷售,成為明清最富有的商幫。紅頂商人層出不窮。但這種靠依附王權而成功的商人,其越富有,對官府越依賴,而其商人的獨立人格也越加缺損。 或許基于此原因,徽商對自己的商人地位并不十分自信,“左儒右賈”是其與官紳交融的最好寫照,大量徽商在商向儒官,大力培植弟子讀書取仕,以至于清時,在山東臨清因“十九皆徽商占籍”,使得當地的仕人,對在當地經營的徽商子弟占了錄取名額而十分不滿,要求官府出面干涉。商對紳的傾慕,其背后反映了商人獨立人格的缺乏,及對官府權力的過分依賴。 而潮商的產生與發展基本是處于官府的壓制之下,其從未得到過官府的支持與庇護。1740年,出于對華人、華商的妒恨,荷蘭殖民者在雅加達對華人進行了八天八夜的屠殺,其中多為潮州移民或在當地經營的潮商。為了怕因此得罪清政府,當時的荷蘭政府還向清廷通報情況,誰知清政府根本不聞不問,視海外潮商如天朝棄兒。 基于此原因,潮商群體極少發生由商向官流動的現象,商人培養子弟,只求精通文字,專心商業貿易。而無論海內外潮商均有意無意地與政府保持距離,堅持其在商言商的純粹商業人格。這種習慣保持至今。 記者曾參加過一次潮汕地區的商會會長會議,當地的一把手也應邀到會,會后在當地一家工廠食堂就工作餐,因會議開得過長,飯菜已經冰涼,這些億萬身家的商人們無一抱怨,欣然落座,而且也沒有人提出給領導加熱飯菜。而這位在當地企業家中口碑甚好的書記,對自己來去均無人接送,倒也習以為常,“他們開會是我主動要求參加的,是他們給我面子,不是我給他們面子”。 (王曉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