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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義相:立法要考慮行為主體是否能適應規則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4月23日 14:41 新浪財經

  由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聯合主辦的《發展與規范:中國證券市場法律論壇(2004)--證券市場法制創新與國務院“九條意見”解讀》于2004年4月23日(周五)在中國人民大學逸夫會議中心隆重舉行,我們新浪財經正在對本次會議進行獨家網絡報道,以下為天相投資公司董事長林義相的精彩觀點:

  林義相:我不是一個法律的專家,但我也是在市場里干了二十多年,對證券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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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證券法》的起草也參加了制定。我作為一個外行談談自己的感觸。我基本上想談的是一個規則和行為主體,我想說的基本想法是我們需要一個適當的規則,我們同時需要適當的行為主體,因為《證券法》既涉及到市場行為的規則,同時也涉及到市場主體的塑造問題。如果沒有規則,市場肯定是無序的,就會出問題,但是如果沒有負責任的、理性的行為主體,我想什么規則也是沒用的。舉個簡單的例子,交通規則是紅綠燈,行為主體是開車人,如果紅綠燈不合適,我們會有很多的堵車、有很多的交通事故,但是如果說行為主體不按照規則來做,怎么辦?什么字頭的車太多,這樣交通能做好嗎?我覺得做不好。對于重大的立法,除了要考慮規則問題,也要考慮我們的行為主體是否能在這樣的規則下正常運作,保證證券市場協調、健康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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