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植業管理司職責任務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4月19日 18:48 農業部網站 | |||||||||
(一)負責種植業(糧食、棉花、油料、糖料、瓜菜、水果、茶葉、蠶桑、花卉、麻類、中藥材、煙葉、食用菌等)的行業管理。 (二)研究提出促進種植業發展的政策建議、宏觀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的調整。
(三)組織起草有關種植業的法律、法規、規章,組織制定種植業有關標準和技術規范,負責種植業質量管理工作。 (四)組織提出種植業發展的主要技術措施,組織實施重大技術推廣項目,指導種植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 (五)負責農作物種子行業管理工作。 (六)研究提出農用生產資料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主管農業專項農用生產資料的分配并監督使用;負責農業系統經營農用生產資料的資格審核工作。 (七)主管農藥登記、使用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肥料登記;參與化肥、農膜的市場管理。 (八)研究提出耕地保護、補償與改良的政策措施、編制規劃,并監督實施。 (九)負責農情調度、農情信息發布和種植業信息網絡建設。 (十)組織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和調撥,負責救災化肥的分配。 (十一)負責編制種植業商品生產基地、基礎設施建設和重大專項資金項目的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和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十二)主管植物檢疫工作,組織起草植物檢疫法律、法規草案和有關標準,并監督實施。負責政府間植物檢疫協議文本的起草和談判;發布進境植物的禁令和解禁令。 (十三)承辦政府間種植業的涉外事務,組織種植業有關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十四)完成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