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基金會條例6月頒布 私人可設立非公募基金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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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4月08日 10:20 金羊網-民營經濟報 | ||||||||||
本報訊 據新聞晨報報道,個人也可以以自己名義設立基金會。新的《基金會管理條例》將在6月1日起實施,有志從事公益事業的個人只要有不少于200萬元人民幣的原始基金就可以籌辦非公募基金會,他們能更自主地實現捐贈意愿,但不可以向公眾募集資金。 今后,個人可以在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社會公共設施建設以及促進社會發展和進步的其他社會公共和福利事業等公益事業中設立基金會。
據了解,現在基金會主要是公募基金會,面向社會、面向老百姓廣泛募捐。新《條例》將基金會分成公募基金會與非公募基金會兩類。除了個人以外,企業或其他組織也可以設立非公募基金會。 確保對公益事業進行投入,杜絕基金會出現偏離公益軌道或停滯不活動,《條例》還規定了基金會每年公益支出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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