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香港城”能否名副其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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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4月06日 10:40 民營經濟報 | |||||||||
本報訊記者 田愛麗 實習生 陶國睿報道:對于浚豪與商場三樓小業主的糾紛,有關律師表示,雙方在簽定的合同中,對于承租方違約擅自解除合同有明確處罰規定,但對于出租方浚豪百貨有限公司違約卻沒有明文規定。如此一來,小業主面臨兩種命運:一是與新東家簽定新的租賃合同,接受新的租金價格,并且按照要求轉營港貨;另一種就是撤場,找舊東家補償前期的裝修費用。
小業主無照經營 但目前,承租小業主根本沒有撤場的打算,認為該條件不合理。而對于轉賣香港產品又無從入手,雙方現在僵持不下。另外,據記者了解,三樓的租戶大都沒有辦理營業執照,屬于無照經營。而記者也在浚豪百貨有限公司與小業主簽定的合同(原合同)中發現:第三條明確規定,甲方也就是浚豪百貨有限公司有義務協助乙方(租戶)辦理所承租鋪位經營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手續。但是小業主透露,他們在當初已經按照商場的要求提供了各種申辦材料,但浚豪方面退回了材料,并稱手續延后,因此,該事也就不了了之。 香港貨來路難保 根據目前現狀與事件發展走勢,為保留繼續在商場的經營權利,小業主很可能最后妥協,轉賣香港產品。然而,根據新東家的要求,小業主要擁有香港人身份證、并經營港貨,這使得一些租戶不得不采取變通方法,找親戚借香港人身份證。的確有小業主向記者表示過,會考慮這一方法。 業內人士表示,如此一來,擴版的香港城就違反了當初招攬港人經營無關稅港貨的初衷,而且也很可能促使一些商家進口內地貨充當港貨,以假亂真。(曉健/編制)(來源:金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