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提示書
尊敬的證券投資者:
在進行證券交易時,可能會獲得較高的投資收益,但同時也存在著較大的證券投資風險。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風險,根據有關證券交易法律法規和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特提供本風險提示書,請認真詳細閱讀。投資者從事證券投資存在如下風險:
1、宏觀經濟風險:由于我國宏觀經濟形勢的變化以及周邊國家、地區宏觀經濟環境和周邊證券市場的變化,可能會引起國內證券市場的波動,使您存在虧損的可能,您將不得不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2、政策風險: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則發生變化,可能引起證券市場價格波動,使您存在虧損的可能,您將不得不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3、上市公司經營風險:由于上市公司所處行業整體經營形勢的變化;上市公司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因素,如經營決策重大失誤、高級管理人員變更、重大訴訟等都可能引起該公司證券價格的波動;由于上市公司經營不善甚至于會導致該公司被停牌、摘牌,這些都使您存在虧損的可能。
4、技術風險:由于交易撮合及行情揭示是通過電子通訊技術和電腦技術來實現的,這些技術存在著被網絡黑客和計算機病毒攻擊的可能,由此可能給您帶來損失。
5、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風險:諸如地震、火災、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導致證券交易系統的癱瘓;證券營業部無法控制和不可預測的系統故障、設備故障、通訊故障、電力故障等也可能導致證券交易系統非正常運行甚至癱瘓,這些都會使您的交易委托無法成交或者無法全部成交,您將不得不承擔由此導致的損失。
6、其他風險:由于您密碼失密、操作不當、投資決策失誤等原因可能會使您發生虧損,該損失將由您自行承擔;在您進行證券交易中他人給予您的保證獲利或不會發生虧損的任何承諾都是沒有根據的,類似的承諾不會減少您發生虧損的可能。
特別提示:本公司敬告投資者,應當根據自身的經濟實力和心理承受能力認真制定證券投資策略,尤其是當您決定購買ST、PT類股票時,尤其應當清醒地認識到該類股票比其他股票蘊涵更大的風險。
由上述可見,證券市場是一個風險無時不在的市場。您在進行證券交易時存在贏利的可能,也存在虧損的風險。本風險提示書并不能揭示從事證券交易的全部風險及證券市場的全部情形。您務必對此有清醒的認識,認真考慮是否進行證券交易。
市場有風險,入市需謹慎!
證券交易委托代理業務指引第2號
證券交易委托代理協議書
甲方(投資者):____
乙方:____證券營業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證券交易及其他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雙方聲明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作如下聲明:
1、甲方具有相應合法的證券投資資格,不存在法律、法規、規章和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禁止或限制其投資證券市場的情形。
2、甲方保證在其與乙方委托代理關系存續期內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證件、資料均真實、有效、合法,甲方保證其資金來源合法。
3、甲方已閱讀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風險提示書》,清楚認識并愿意承擔證券市場投資風險。
4、甲方同意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5、甲方已詳細閱讀本協議所有條款,并準確理解其含義,特別是其中有關乙方的免責條款。
第二條乙方向甲方作如下聲明:
1、乙方是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具有相應的證券經紀業務資格。
2、乙方具有開展證券經紀業務的必要條件,能夠為甲方的證券交易提供相應的服務。
3、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雙方約定的委托方式為準。
4、乙方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第二章開設資金帳戶
第三條甲方開設資金帳戶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或其他證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證件、同名證券帳戶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寫開戶資料。
由于甲方提供的前款所述資料引起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甲方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存入其資金帳戶。
第五條甲方開設資金帳戶時,應同時自行設置交易密碼和資金密碼(以下統稱密碼)。
甲方在正常的交易時間內可以隨時修改密碼。
第三章交易代理
第六條甲方可以通過第二條第三項約定的委托方式下達委托。
第七條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接受并忠實執行甲方下達的委托;
2、代理甲方進行資金、證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買入或存入的有價證券;
4、代理甲方領取紅利股息;
5、接受甲方對其委托、成交及帳戶資金和證券變化情況的查詢,并應甲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清單;
6、雙方依法約定的其他事項。
7、證券監督管理機關規定提供的其他服務。
第八條甲方進行柜臺委托時,必須提供委托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下同)身份證、甲方證券帳戶卡和資金帳戶卡。
甲方進行自助委托,必須輸入正確的密碼。
第九條當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時,甲方可以變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條甲方應在委托下達后三個交易日內向乙方查詢該委托結果,當甲方對該結果有異議時,須在查詢當日以書面形式向乙方質詢。
甲方逾期未辦理查詢或未對有異議的查詢結果以書面方式向乙方辦理質詢的,視同甲方已確認該結果。
第十一條當甲方需選擇乙方作為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證券的指定交易代理機構時,雙方需另行簽定有關協議。
第四章資金存取
第十二條甲方依法享有資金存取自由。
甲方從乙方提取資金時,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須及時辦理。
第十三條甲方可以通過乙方柜臺存取資金。
甲方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存取資金,但應按照乙方的要求辦理有關手續。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義由乙方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通過乙方柜臺提取資金的,應提供取款人身份證、證券帳戶卡、資金帳戶卡,并輸入正確的資金密碼。
乙方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務院證券監管機關的有關規定為甲方辦理取款手續。但當甲方資金帳戶出現大額異常變動時,乙方有義務予以關注并及時向證券監督管理機關報告。
第十五條甲方提取資金每筆數額、每天存取次數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當第十三條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資金存取方式無法進行時,甲方應在乙方柜臺辦理資金存取手續。
第五章變更和撤銷
第十七條當甲方重要資料變更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簽署相關文件。
第十八條甲方撤銷指定交易,需另行簽署有關文件。
第十九條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義務等違約情形,甲方可隨時撤銷其在乙方的資金帳戶。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糾正,甲方不能按期糾正或拒不糾正的,乙方可撤銷其與甲方的委托代理關系:
1、乙方發現甲方向其提供的資料、證件嚴重失實;
2、乙方發現甲方的資金來源不合法;
3、甲方有嚴重損害乙方合法權益、影響其正常經營秩序的行為。
第二十一條乙方撤銷其與甲方的委托代理關系,需通知甲方,并說明理由。
第二十二條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銷委托代理關系通知后應到乙方辦理銷戶手續。
在甲方收到乙方撤消委托代理關系通知至甲方銷戶手續期間,乙方不接受甲方的買入委托指令。
第六章甲方授權代理人委托
第二十三條甲方開設資金帳戶后,可以授權代理人代為辦理證券交易委托及相關事項。
第二十四條甲方授權他人代為辦理前條所述事項時,應當簽署有關授權委托書,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證件。
授權委托書至少應載明下列內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授權權限、有關代理人合法的證券市場投資資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甲方授權委托書的簽署地應當在乙方,但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或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的授權委托書可除外。
甲方簽署的授權委托書應當交乙方備案。
第二十六條甲方在授權委托有效期內變更授權事項或中止授權時,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辦理有關手續。
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前,仍執行原授權委托書。
第二十七條乙方明知或應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權權限而受理其代理行為的,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與甲方代理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第七章甲乙雙方的責任及免責條款
第二十八條乙方鄭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碼的保密。
任何使用甲方密碼進行的委托均視為有效的甲方委托。
甲方自行承擔由于其密碼失密給其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乙方對甲方的開戶資料、委托事項、交易記錄等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非經法定有權機關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擔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資料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條甲方應妥善保管其證券帳戶卡、資金帳戶卡,因他人偽造、變造資金帳戶卡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有過錯的,應由乙方先予承擔,再依法追償相關損失。
第三十一條當甲方遺失證券帳戶卡、身份證、資金帳戶卡時,應及時向乙方辦理掛失,在掛失生效前已經發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二條因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因乙方不可預測或無法控制的系統故障、設備故障、通訊故障、停電等突發事故,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二、三十三條所述事件發生后,乙方應當及時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損失可能的進一步擴大。
第三十五條乙方應本著勤勉盡責的精神忠實地向甲方提供信息、資料。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種信息及資料,僅作為投資參考,甲方應自行承擔據此進行投資所產生的風險。
第八章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六條當雙方出現爭議時,可選擇如下方式解決:
(1)協商;
(2)提請中國證券業協會調解;
(3)向證券監督管理機關投訴;
(4)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機構戶甲方
第三十七條當甲方是機構戶時,開設資金帳戶,按如下程序辦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由法定代表人簽署授權委托書;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其復印件,或加蓋發證機關確認章的復印件、證券帳戶卡、代理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3、預留印鑒和密碼。
第三十八條甲方以現金存入的,必須以現金方式支取。
甲方以支票存入的,必須以支票方式支取。
甲方帳戶不能與任何自然人帳戶相互劃轉資金。
甲方不能通過乙方柜臺存取現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資金。
第十章附 則
第三十九條乙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的規定收取傭金、代扣代繳甲方有關稅費。
第四十條甲方的委托憑證是指其柜臺委托所填寫的單據、非柜臺委托所形成的乙方電腦記錄資料。
第四十一條乙方必須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憑證等資料。
第四十二條本協議簽署后,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修訂,相關內容及條款按新修訂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辦理。但本協議其他內容及條款繼續有效。
第四十三條本協議根據法律法規和交易所、登記公司的規定如需修改或增補,修改或增補的內容將由乙方在其營業場所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日內不提出異議,則公告內容即成為本協議組成部分。
第四十四條本協議所指的通知方式除上述條款中已有約定外,可以是書面送達通知或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自公告在指定報刊和乙方經營場所發布之日起兩個月即視為送達。
第四十五條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署至第十九、二十條所指情形發生。
第四十六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證券交易委托代理業務指引第3號
授權委托書
編號:____
證券營業部:____
本人(授權人)茲委托____
(被授權人,身份證件復印件附后)代理本人在貴營業部就證券交易有關業務活動,處理以下事項:
( )證券交易委托(含新股申購、配股、交割)
( )資金存取
( )查詢
( )轉托管
( )指定或撤銷指定交易
( )銷戶
(
)其他(請詳細明示):________________
本委托書有效期限:
(
)自本委托書簽訂之日起至本人向貴營業部書面撤銷本委托書之日止。
( ) ____年____ 月 ____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本人鄭重承諾:
1、被授權人具有合法的證券市場投資資格;
2、被授權人在上述授權范圍及委托書生效期內所進行的操作,均視為本人操作行為,其后果由本人承擔;
4、 本人鄭重承諾本委托書內容真實、有效。
被授權人身份證號:
被授權人預留簽名:
授權人(簽名):____
資金帳戶:____
深圳股票帳戶:____
上海證券帳戶:____
聯系電話:____
聯系地址:____
簽署地點:____ 證券營業部
簽署日期: ____年____
月____ 日
注:1、請在選擇項前的( )填寫"是"或"否";
2、此委托書如需變更或撤銷,需委托人前來營業部辦理;
3、本授權委托書一式三份,授權人、被授權人、證券營業部各持一份。
證券交易委托代理業務指引第4號
網上委托協議書
甲方:
姓名 |
|
身份證號碼 |
|
上海證券帳號 |
|
資金帳號 |
|
深圳股票帳號 |
|
電子信箱 |
|
聯系電話 |
|
郵編 |
|
地址 |
|
乙方: ____證券營業部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以及雙方簽署的《證券交易委托代理協議書》,經友好協商,就網上委托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網上委托風險揭示書
第一條 甲方已詳細閱讀本章,認識到由于互聯網是開放性的公眾網絡,網上委托除具有其他委托方式所有的風險外,還充分了解和認識到其具有以下風險:
1、
由于互聯網數據傳輸等原因,交易指令可能會出現中斷、停頓、延遲、數據錯誤等情況;
2、 投資者密碼泄露或投資者身份可能被仿冒;
3、
由于互聯網上存在黑客惡意攻擊的可能性,互聯網服務器可能會出現故障及其他不可預測的因素,行情信息及其他證券信息可能會出現錯誤或延遲;
4、
投資者的電腦設備及軟件系統與所提供的網上交易系統不相匹配,無法下達委托或委托失;
5、
如投資者不具備一定網上交易經驗,可能因操作不當造成委托失敗或委托失誤;
上述風險可能會導致投資者(甲方)發生損失。
第二章 網上委托
第二條 本協議所表述?quot;網上委托"是指乙方通過互聯網,向甲方提供用于下達證券交易指令、獲取成交結果的一種服務方式。
第三條 甲方為在證券交易合法場所開戶的投資者,乙方為經證券監督管理機關核準開展網上委托業務的證券公司之所屬營業部。
第四條 甲方可以通過網上委托獲得乙方提供的其他委托方式所能夠獲得的相應服務。
第五條 甲方為進行網上委托所使用的軟件必須是乙方提供的或乙方指定站點下載的。甲方使用其他途徑獲得的軟件,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 甲方應持本人身份證、股東帳戶卡原件及其復印件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提出開通網上委托的申請,乙方應于受理當日或次日為甲方開通網上委托。
第七條 甲方開戶以及互聯網交易功能確認后,乙方為其發放網上交易證書。
第八條 凡使用甲方的網上交易證書、資金帳號、交易密碼進行的網上委托均視為甲方親自辦理,由此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乙方建議甲方辦理網上委托前,開通柜臺委托、電話委托、自助委托等其他委托方式,當網絡中斷、高峰擁擠或網上委托被凍結時,甲方可采用上述委托手段下達委托。
第十條 乙方不向甲方提供直接通過互聯網進行的資金轉帳服務,也不向甲方提供網上證券轉托管服務。
第十一條 甲方通過網上委托的單筆委托及單個交易日最大成交金額按證券監督管理機關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甲方確認在使用網上委托系統時,如果連續五次輸錯密碼,乙方有權暫時凍結甲方的網上委托交易方式。連續輸錯密碼的次數以乙方的電腦記錄為準。甲方的網上委托被凍結后,甲方應以書面方式向乙方申請解凍。
第十三條 甲方不得擴散通過乙方網上委托系統獲得的乙方提供的相關證券信息參考資料。
第十四條 甲方應單獨使用網上委托系統,不得與他人共享。甲方不得利用該網上委托系統從事證券代理買賣業務,并從中收取任何費用。
第十五條 當甲方有違反本協議第十三、十四條約定的情形時,乙方有權采取適當的形式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 當本協議第一條列舉的網上委托系統所蘊涵的風險所指的事項發生時,由此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1、 甲乙雙方的證券交易委托代理關系終止;
2、 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要求終止;
3、 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終止。
第十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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