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爾新資本協議(五):第二部分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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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3月12日 19:26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 | |||||||||
265.按照初級法的規定,銀行已經獲得金融抵押和IRB法的其他合格抵押,確定此類交易有效違約損失率的方法是標準法的處理方式,并且建立在下列指導原則基礎之上。 ·要求銀行在已經得到多種形式信用風險緩釋工具的情況下,將貸款的調整值(合格的金融抵押品折扣之后)分成若干部分,每一部分由一種信用風險緩釋工具覆蓋。也就是銀行必須把貸款分成由合格的金融抵押品抵押的部分,由應收賬款抵押的部分,由商用房地產
·商用房地產/居住用房地產和其他抵押品價值的總和(在確認合格金融抵押和應收賬款抵押作用之后)與扣減后貸款的比率低于標準水平(即貸款抵押的最低水平),貸款未擔保部分的違約損失率是45%。 ·貸款的全額擔保部分其風險加權資產必須分別計算。 高級法的違約損失率 266.在滿足以下規定的其他最低要求,監管當局可以允許銀行對公司暴露、主權暴露和銀行暴露使用自己估計的違約損失率。違約損失率按違約風險暴露的百分比計量。有資格使用IRB法,但不能滿足其他最低要求的銀行,必須使用以上介紹的初級法對違約損失率的處理方法。 267.違約損失率的最低要求詳見430段到435段。 對某些回購交易的處理 268.為計算資本,準備認定回購交易主凈扣協議的銀行,必須采用262段中使用E*作為違約風險暴露的方法。對于采用IRB高級法的銀行,允許對無擔保的等值數量(E*)自行估計違約損失率。 對保證和信用衍生產品的處理 269.按照IRB法規定,以保證和信用衍生產品進行信用風險緩釋有兩種方法:初級法使用監管當局確定的違約損失率,高級法采用銀行自己內部估計的違約損失率。 270.無論采用兩種方法中的哪種方法,以保證和信用衍生產品進行的信用風險緩釋,都不反映雙重違約的影響(參見444段)。同樣,由銀行認定信用風險緩釋時,調整后的風險權重將不小于對保護方直接風險暴露的風險權重。為了與標準法保持一致,如果這樣做將導致較高的資本要求,銀行可以不認定信用保護。 初級法對信用風險緩釋工具的認定 271.對于采用初級法銀行的違約損失率,對保證和信用衍生產品的處理方法與160段到171段標準法的處理方式一致。除了初級法下被認定的未評級的公司,這些公司在銀行內部已經評級,且它們的違約概率相當于A-或A-以上水平,合格保證人的范圍和標準法的規定一樣。為了獲得認定,必須滿足160段到163段的要求。 272.認定合格保證人的合格保證按照如下規定: ·對暴露已抵押部分,風險權重可以采取如下方式得到: 適用于這類保證人的風險權重函數, 如果銀行認為不能采用完全替代的處理方式,可采用保證人評級或債務人評級和保證人評級之間的某一個評級的違約概率。 ·銀行可以用保證的違約損失率替代這筆交易的違約損失率,保證的違約損失率考慮了優先性和保證承諾的抵押狀況。 273.貸款未抵押部分采用債務人的風險權重。 274.在部分抵押或在債務和信用保護之間存在幣種錯配(currency mismatch)的情況下,必須把貸款分為已抵押和未抵押部分。初級法的處理遵循168段到170段標準法的處理方式,同時也取決于抵押是按比例抵押還是按份額抵押。 高級法對信用風險緩釋工具的認定 275.采用IRB高級法估計違約損失率的銀行,通過調整違約概率或違約損失率的估計值來反映保證和信用衍生產品的風險緩釋作用。無論是調整違約概率還是違約損失率,都必須和擔保或信用衍生產品類型保持一致。調整時,銀行不考慮雙重違約影響。調整后的風險權重不小于對保護者直接暴露的風險權重。 276.自己估計違約損失率的銀行,有權選擇采用初級法的處理方式(第271段到274段),也有權對違約損失率的估計值進行調整,以反映保證或信用衍生產品的影響。根據這種選擇,盡管445段和446段對保證的類別規定了一整套必須滿足的最低要求,但對合格保證人的范圍沒有限制。對信用衍生產品,必須滿足450段到451段的要求。 (iii)違約風險暴露 277.下面內容適用于表內和表外頭寸。風險暴露的總額都以法律意義上借款人欠銀行的數量來計量,不考慮專項準備或部分沖銷。這一規則也適用于以和法律上所欠數量不同的價格從外部購買的資產。對購入資產暴露和記錄在銀行資產負債表上的凈額之間的差異,如果風險暴露大于凈額,則計作減值。如果風險暴露小于凈額,則計作增值。 表內項暴露的計量 278.與標準法一樣(參見159段),貸款和存款表內項目凈扣的條件相同。表內凈扣存在幣種或期限錯配的情況,處理方式遵循170段、172段到174段介紹的標準法。 表外項暴露的計量(外匯、利率、股票、與商品相關的衍生產品除外) 279.對表外項目,暴露按照已承諾但未提數量乘以信用風險轉換系數來計算。估計信用風險轉換系數有兩個方法:初級法和高級法。 初級法的違約風險暴露 280.工具的類型及適用的信用風險轉換系數和55段到57段的標準法相同,承諾、票據發行便利(Note Issuance Facilities,NIF)、循環授信便利(Revolving Underwriting Facilities,RUF)及短期貿易信用證除外。 281.無論這些工具的期限如何,承諾、票據發行便利、循環授信便利的信用風險轉換系數是75%。這個標準對無承諾的、可以無條件取消的或由于借款人信用惡化,任何時候銀行無須事先通知可以自動取消的工具不適用。它們的信用風險轉換系數是0%。 282.信用風險轉換系數采用的值是已承諾未使用的貸款與另一數值(如潛在貸款數量上限,它和借款人報告的現金流相關)兩者之間較低值。而這個數值反映出對信貸工具的潛在限制。如果信貸工具有此類限制,銀行必須有足夠的限額監控和管理程序支持。 283.為了對無條件取消和立即可取消的公司透支及其他工具使用0%的信用風險轉換系數,銀行必須證明他們積極監控借款人的財務狀況,它們的內控體系足以保證發現借款人信貸質量惡化,就可以取消銀行提供的信貸工具。 284.與貨物轉移相關的短期自我清償的貿易信用證(如由船運貨物抵押的跟單信用證),對開證行和承兌行使用20%的信用風險轉換系數。 285.按照IRB初級法規定,對其他表外暴露的承諾銀行使用信用風險轉換系數中較低的值。 高級法的違約風險暴露 286.如果初級法違約風險暴露不適用100%的信用風險轉換系數,能夠滿足自己估計違約風險暴露最低要求(參見436段到440段)的銀行就可以對不同的產品類別使用內部估計的信用風險轉換系數。 對外匯、利率、股票、信用和商品衍生產品暴露的計量 287.按照IRB法的規定,對此類工具的暴露按照計算信貸等值數量的規則來計算,即根據重置成本加上不同產品類別和不同期限潛在暴露附加值來計算。 (iv)有效期限 288.采用初級法的銀行,除了回購類型交易有效期限是6個月外,公司暴露的有效期限是2.5年。各國監管當局可以根據本國的監管規定,要求所有銀行(采用初級法和高級法的銀行)采用下面的定義,計量各項交易工具的期限。 289.要求采用IRB法高級法的銀行,按照下面的定義計量每項工具的有效期限。然而,如果公司是并表集團的一部分,而且它報告的銷售(營業額)和總資產不足5億歐元,各國監管當局可以將銀行對這些國內公司借款人的小額貸款期限從直接調整中排除。并表集團必須是一個國內公司,而集團所在的國家屬于例外適用的情況。如果采用例外情況處理的話,監管當局對這個國家所有采用高級法的銀行按例外處理,而不是將例外作為個案處理。如果作為例外處理,與初級法處理的方式一樣,對有資格的國內公司的小額暴露采用2.5年的平均期限。 290.除了291段的規定外,期限取一年和下面定義的剩余有效期限中較大的一個。所有情況下,期限不得大于5年。 ·對一個有確定現金流安排的工具,有效期限被定義為有效期限(M)=。 這里CFt代表合約上借款人在t時間段里可以支付的現金流(本金、利息和費用)。 ·如果銀行不贊成計算上述合約還款的有效期限,允許它使用更加保守的方法計量期限。如期限等于貸款協議條款規定下允許借款人完全償付合約債務(本金、利息和費用)花費的最大的剩余時間(以年為單位計算)。正常情況下,期限和工具的名義期限一致。 ·對于主凈扣合約下的衍生產品,在進行直接期限調整時,應該使用交易的加權平均期限。而且,對每筆交易的名義數量應該用加權期限。 291.各國監管當局根據自己國家情況確定1年期的底限不適用某些短期貸款。在這種情況下,期限的計算取一天和有效期限(M和上述定義一致)中較大的一個數值。這樣的處理方式針對的是不屬于銀行對債務人持續融資。這些交易包括金融市場交易、以交易為導向的一次性短期貸款。此外,要符合例外處理的條件,暴露的原始期限必須在3個月以下。 292.根據各國情況,監管當局可對滿足前幾段落判別標準的短期貸款做詳細闡述。可能的例子包括: ·回購交易、短期貸款和存款; ·證券貸款交易產生的暴露; ·短期自我清償的貿易、可以按照實際剩余期限計算的進出口信用證和類似的交易。 ·清算證券購買和銷售產生的暴露。如果透支超過一定的業務天數不能繼續的話,也包括無效的證券清算產生的透支。 ·以電匯方式進行現金清算產生的暴露,如果透支超過一定業務天數不能繼續的話,也包括無效匯款產生的透支。 ·外匯清算產生的同業暴露。 293.對于主凈扣協議下的回購交易,進行直接的期限調整時,應該采用交易的加權平均期限。平均數的底限是5天。而且,對每筆交易的名義數量應該用加權期限。 294.如果未做直接調整,除非288段另有規定,所有暴露的有效期限設定為2.5年。 期限錯配的處理 295.IRB法期限錯配的處理方法與標準法相同——參見172段到174段。 D.零售暴露規定 296.D部分詳細規定了計算零售暴露資本要求的方法。D部分的第一節內容規定了三個風險權重函數,一個是針對住房抵押貸款的,第二個是針對合格的循環零售貸款的,第三個是針對其他零售貸款的。第二節內容規定了作為風險權重函數參數的風險要素。 1.零售暴露的風險加權資產 297.如同298段到301段所述,零售暴露分別有三個風險權重函數。零售暴露的風險權重建立在分別評估違約概率、違約損失率的基礎之上。而違約概率、違約損失率是風險權重函數的參數。應該注意的是這些公式自動得出了一個等于違約損失率的資本要求最大值。也要注意三個零售風險權重函數中沒有包含直接的期限調整。在這一節,違約概率和違約損失率以小數計算,按照貨幣計量違約風險暴露(如歐元)。 (i)住房抵押貸款 298.由199段介紹的住房抵押擔保或部分擔保的貸款,其風險權重由下列公式確定: 相關性(R)= 0.15 資本要求(K)= LGD×N[(1 - R)^-0.5×G(PD) + (R / (1 - R))^0.5×G(0.999)] 風險加權資產= K x 12.50 x EAD (ii)合格的循環零售貸款 299.對202段和203段合格的循環零售貸款,風險權重根據下列公式確定,公式中相關性參數隨著違約概率變化而變化: 相關性(R)=0.02×(1 - EXP(-50×PD)) / (1 - EXP(-50)) + 0.11×[1 - (1 - EXP(-50×PD))/(1 - EXP(-50))] 資本要求(K)= LGD×N[(1 - R)^-0.5×G(PD) + (R / (1 - R))^0.5×G(0.999)] - 0.75 PD x LGD 風險加權資產= K x 12.50 x EAD 300.公式表示預期損失的75%由未來利差收入有效覆蓋。正如202段和203段指出的那樣,合格的循環零售貸款的標準,要保證未來的利差收入大于預期損失加上年損失率的2個標準差。若不能滿足這項條件,監管當局可不承認部分的未來利差收入(即增加資本要求中預期損失量),使滿足條件的未來利差收入數量下降,來采用循環零售貸款的標準。 (iii)其他零售暴露 301.對于其他零售暴露,風險權重根據下列公式確定,其中相關性隨違約概率而變化: 相關性(R)=0.02×(1 - EXP(-35×PD)) / (1 - EXP(-35)) + 0.17×[1 - (1 - EXP(-35×PD))/(1 - EXP(-35))] 資本要求(K)= LGD×N[(1 - R)^-0.5×G(PD) + (R / (1 - R))^0.5×G(0.999)] 風險加權資產= K x 12.50 x EAD 2.風險要素 (i)違約概率和違約損失率 302.對每個明確的零售暴露池,在滿足H部分最低要求的條件下,銀行應估計這個暴露池的違約概率和違約損失率。此外,零售暴露的違約概率是對零售暴露池內部評級對應的一年期違約概率和0.03%中較大的一個。 (ii)擔保和信貸衍生產品的認定 303.在滿足442到451段的最低要求下,采用IRB高級法的銀行可以通過調整對違約概率或違約損失率的估計值,反映擔證和信貸衍生產品對降低單筆債務或暴露池風險的作用。無論調整違約概率或違約損失率,必須以符合一定擔保或信貸衍生產品類別的形式來完成。 304.與上述對公司、主權、銀行暴露的要求一致,銀行在對違約概率和違約損失率的調整中不考慮雙重違約作用。調整后的風險權重未必小于對保護者的直接暴露。與標準法一致,如果這樣做導致較高的資本要求,銀行可以不認定這種信用保護。 (iii)違約風險暴露 305.表內、表外的零售貸款以法律上欠銀行的貸款數量,含專項準備或部分沖銷的貸款。這條規則也適用于以和法律上欠款數量不同的價格從外部購買的資產。對已購入的資產,如果風險暴露大于凈額,則計作減值。如果風險暴露小于凈額,則計作增值。 306.相對公司暴露而言,零售暴露以表內項目的名義金額來計量。與標準法的要求相同,允許銀行對零售客戶的貸款和存款進行表內凈扣處理。對于零售的表外項目,如果滿足436到439段的最低要求,銀行必須自己對信用轉換系數進行估計。 307.對某些將來提取的零售貸款,如信用卡,在全面校驗損失估計值之前,銀行必須考慮歷史上的提取狀況和預計的提取狀況。尤其是當銀行在估計違約風險暴露中不能反映未提取部分的轉換系數時,在對違約損失率的估計中必須反映違約前提款的可能性。相反,如果銀行在估計的違約損失率中沒有體現提款的可能性,在估計違約風險暴露時也必須體現提款的可能性。 308.零售貸款已提取金額已經證券化時,銀行必須保證繼續持有信貸限額中未提款部分所要求的資本。這意味著對這類貸款,銀行必須在估計違約風險暴露而不是在估計違約損失率時反映信用轉換系數的影響。 309.采用IRB法時,銀行的零售資產在一定程度上包涵外匯和利率承諾,不允許銀行自己估計等額信用風險(credit equivalent amounts)的數量。相反,標準法的規則將繼續使用。 E.股權暴露的規則 310.E部分提出了計算股權暴露資本要求的方法。E部分的第1節內容討論了(a)市場法(market-based approach)(該法進一步細分為簡單的風險權重法和內部模型法),(b)違約概率/違約損失率法(PD/LGD approach)。第二節內容是風險要素。 1.股權暴露的風險加權資產 311.交易賬戶上股權暴露的風險加權資產遵守市場風險資本規則。 312.對交易賬戶外的股權暴露,有兩種方法計算風險加權資產:市場法和違約概率/違約損失率法。監管當局決定在什么情況下銀行使用一種方法或同時使用兩種方法都用,正如第326段到328段定義的那樣,某些股權持有被排除在外,它們按照標準法計算資本要求。 313.兩種方法監管當局都允許采用的,銀行的選擇必須前后一致,特別是不能出于監管套利目的決定選擇哪種方法。 (i)市場法 314.根據市場法規定,允許銀行采用一種或兩種方法,即簡單的風險權重法或內部模型法,對銀行賬戶的股權持有計算最低資本要求。采用的方法應該與銀行股權持有的數量和復雜程度一致,而且要和銀行整體規模、經營的復雜性一致。監管當局根據銀行的具體狀況決定采用的方法。 簡單的風險權重法 315.根據簡單的風險權重法的規定,上市交易的股票適用300%的風險權重,所有其他的股權持有適用400%的風險權重。上市交易的股票是指在認定的證券交易所交易的所有股票。 316.如果銀行賬戶持有現金空頭頭寸,并且直接規避持有的特殊股權,剩余期限至少是一年的衍生產品工具,允許用它們來抵消對同一股票的多頭頭寸。其他空頭頭寸的處理方式就象有相關風險權重的長期頭寸一樣,對每個多頭頭寸都采用絕對值。期限錯配頭寸問題上,方法和對公司暴露的方法一樣。 內部模型法 317.采用IRB法的銀行可以采用或根據監管當局的要求采用內部風險度量模型來計算風險資本。在這種情況下,銀行持有的資本必須等于其股權的潛在損失,潛在損失由內部風險價值模型(value-at-risk models)得出,模型是99%概率下,單尾置信區間內一個根據較長時間樣本計算的季度收益和無風險利率之間的差異。通過計算等額風險加權資產,將需要的資本體現在銀行的風險資本比率中。 318.將持股轉換成等額風險加權資產的風險權重,是已得出的資本乘以12.5(即當前最低資本要求8%的倒數)。內部模型法下計算的資本要求不少于對上市交易的股票采用200%的風險權重,對所有其他股權持有采用300%風險權重,通過簡單風險權重法計算的資本要求。對上市交易的股票和其他股權持有的最低資本要求,采用簡單風險權重法分別計算。而且,這些最低風險權重適用于單筆貸款,而不適用于資產組合。 319.根據適當的考慮和銀行內部采用不同方法的情況,監管當局允許銀行對不同的資產組合使用不同的市場法。 320.允許銀行認定擔保但不認定股票抵押,股票的資本要求采用市場法確定。 (ii)違約概率/違約損失率方法 321.按照下列規定,股權暴露(包括在零售資產中的公司股票)的違約概率/違約損失率法規定的最低資本要求和方法,與IRB初級法公司暴露的要求相同。 ·銀行估計其持有股權的公司的違約概率所必須滿足的要求,與估計其持有債務的公司的違約概率必須滿足同樣要求。如果銀行沒有持有被投資的公司的債務,就沒有關于這家公司狀況的充分信息,難以使用違約定義,但如果銀行又滿足其他標準的話,則由銀行設定違約概率,但對公司風險權重曲線中得出的風險權重采用1.5調整放大系數。如果銀行的股權持有是實質性的,且允許銀行采用違約概率/違約損失率法來計算監管資本,但銀行又不滿足其他相關標準,將采用市場法的簡單風險權重法。 ·對股權暴露的風險權重假設違約損失率是90%。 ·出于這樣的目的,無論采用IRB法的銀行是否在資產組合中使用明確的期限方法,風險權重都進行五年的期限調整。 322.只要資產組合以下列描述的方式管理,最低風險權重100%就適用于下列類別的股權: ·上市公司股權,股權投資是建立長期客戶關系的一部分,預計任何資本收益短期內都無法實現。長期來看,對資本收益(向上的趨勢)也沒有期望。預計在幾乎所有的情況下,銀行都將與納入資產組合管理的公司建立貸款關系或建立一般的銀行關系,以便估計公司的違約概率。假定存在這種長期特征,對持有這樣投資的期限作出適當的規定,值得仔細考慮。通常,預計銀行將長期(至少五年)持有股權。 ·非上市公司的股權,持有這類股權的投資收益來自常規和定期的現金流,不是資本收益,不期望實現將來(向上的趨勢)的資本收益或任何現實資本收益。 323.對所有其他的股權頭寸,包括凈空頭頭寸(如316段定義的),違約概率/違約損失率法下的資本要求不少于簡單風險權重法下的資本要求,簡單風險權重法下對上市交易的股票采用200%的風險權重,對所有其他的股權持有采用300%的風險權重。 324.采用違約概率/違約損失率法股權暴露最大的風險權重是1250%。 325.如同對公司暴露一樣,違約概率/違約損失率對規避股權暴露的工具,采用90%的違約損失率。出于這樣的目的,股票頭寸按照五年的期限來處理。 (iii)不采用市場法和違約概率/違約損失率法的情況 326.各國監管當局可自行決定如果某些實體的債務在標準法下適用零風險權重,對某些實體的股權持有,可以排除在IRB法的股權暴露之外(包括適用零風險權重的公開部門發起的實體)。如果國家監管當局決定將銀行對這些實體的股權持有排除在外,這一規則將適用于所有銀行。 327.為了促進經濟中一些特定部門的發展,監管當局可以根據政府計劃,將那些對銀行投資提供重大補貼及涉及對股權投資存在某種形式的政府監督、限制的股權持有從IRB法的資本要求中排除。政府限制的例子包括對銀行投資企業的規模、種類、允許持有的股權收益數量、地理位置的限制及對與銀行投資發生的潛在風險相關因素的限制。內部評級法不包括的政府計劃下有關的股權持有規模不能超過一級資本加二級資本總和的10%。 328.如果銀行股權暴露的總值,包括未列入內部評級法的部分、過渡性準備金,平均而言超過了前一年銀行一級資本加二級資本的10%,監管當局就可以視股權頭寸較大,不包括在IRB法中。如果銀行由不超過10個單筆的股權持有構成股權組合,判斷股權是否具有重要程度的底線可以降到一級資本加二級資本的5%。各國的監管當局可以使用這個較低的底線。 2.風險要素 329.通常,股權暴露需要的資本是財務報表上的價值,它取決于各國財務和監管做法,可以包括未實現的重估收益。因此,例如,股權暴露將包括: ·以公允價值持有的投資,其價值的變化直接通過收入波動體現,并且進入監管資本,暴露等于資產負債表上的公允價值。 ·對以公允價值持有的投資,其價值的變化不直接通過收入波動體現,而是進入股權中經稅收調整的部分,暴露等于資產負債表上的公允價值。 ·對以成本價或以成本價和市場價中較低的持有的投資,暴露等于資產負債表中的成本價或市場價。 330.既包含著股權投資,又包含著其他非股權投資的基金,可以根據基金持有中的大部分品種,以一致的方式按照單一投資的方式處理,或者如果有可能,采用仔細審核(look-through)的方法對基金構成分別處理。 F.購入應收賬款的規則 331.F部分規定了對購入應收賬款計算資本要求的方法。對這類資產,IRB法對違約風險和稀釋風險(dilution risk)提出資本要求。F部分的第一節內容討論計算違約風險的風險加權資產。第二節內容是計算稀釋風險的風險加權資產。 1.違約風險的風險加權資產 (i)購入的零售應收賬款 332.對購入的零售應收賬款,銀行必須滿足零售貸款的風險量化標準。必須逐筆計算應收賬款的違約概率、違約損失率(或預期損失),但不考慮追索權、賣方或其他方保證。對毫無疑問屬于一類資產的應收賬款,IRB法下只要銀行能完全滿足這類特定風險權重函數的準入標準,違約風險的風險權重將以對這類特殊暴露適用的風險權重函數為基礎。例如,如果銀行不能滿足有資格的循環零售貸款的標準(見202段定義),應該使用其他零售貸款的風險權重函數。 333.對于包含著多種貸款的混合暴露池,如果買入銀行不能根據類別分開貸款,這些貸款將采用形成最高資本要求的風險權重函數。 (ii)購入的公司應收賬款 334.對購入的公司應收賬款,按照IRB法的要求,購入銀行采用“自下而上”法的風險量化標準。然而,對合格的購入應收賬款,在征得監管當局允許的情況下,銀行可以采用下列“自上而下”的方法計算違約風險的風險權重: ·購入銀行將估計這類應收賬款一年期的預期損失,以名義應收賬款的百分比表示(即在應收賬款池內法律上所有債務人欠銀行的總數)。估計的應收賬款預期損失逐筆計算,不考慮追索權或賣方、其他各方保證。對覆蓋違約風險(或稀釋風險)的追索權或保證的處理方式分別在下面分別討論。 ·假定這類應收賬款違約的預期損失率,違約風險的風險權重由公司暴露的風險權重函數決定。正如下面討論的,違約風險權重的精確計算,將取決于銀行以可靠的方式,將預期損失分解為違約概率和違約損失率的能力。然而,對公司暴露采用IRB初級法的銀行不能用高級法。 初級法的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