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代表提交修改《公司法》議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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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3月08日 11:19 證券日報 | |||||||||
本報訊(記者秦煒)記者從全國人大財經委獲悉,本次人大會上,各地代表提交議案要求加快修改《公司法》的特別多,這表明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與發(fā)展的不斷深入,現行《公司法》與現實經濟活動不相適應的矛盾越來越突出,修改完善現行公司法的任務顯得越來越迫切。 陜西代表黃河等31名代表建議降低現行公司法所規(guī)定的最低資本限額,健全公司
上海代表尹繼佐等30名代表提出公司重整是依照法定程序對瀕臨破產邊緣的公司的事物進行調整、安排,使其擺脫困境、重獲經營能力的一種破產預防法律制度,而實施的公司法卻沒有這方面的規(guī)定。建議在修改公司法時,增加“公司重整”一章。 江蘇代表姜德明等40名代表提出:現行的公司法在促進我國企業(yè)改革、規(guī)范企業(yè)運作等方面發(fā)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社會經濟環(huán)境發(fā)生了深刻變化,國內企業(yè)的組織形式、管理體制、經營行為都呈現出新的趨勢,使得原有法律條款已不適應現實社會經濟發(fā)展的需求,因此,建議修改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