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總局:獎勵員工免費旅游也要交個人所得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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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2月27日 09:27 中國新聞網 | |||||||||
中新網2月27日電據新華網報道,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出通知,明確規定企業以免費旅游等方式對員工進行獎勵應征收個人所得稅。 通知明確,根據中國現行個人所得稅法律法規規定,在商品營銷活動中,企業和單位對營銷業績突出人員以培訓班、研討會、工作考察等名義組織旅游活動,通過免收差旅費、旅游費對個人實行的營銷業績獎勵(包括實物、有價證券等),應根據所發生的費用全額計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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