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斯達(600670)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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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2月27日 06:36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于2004年2月25日接到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民事裁定書(2004)四執字第2-2號,對本公司大股東長春高士達生化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3,199,132股中的20,199,132股股份被拍賣事項作出如下裁定: 一、深圳市廣新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16010萬元人民幣競買的被執行人持有的長春高斯達生物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代碼600670社會法人股質押股權20,199,132股合法有效。
二、長春高斯達生物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代碼600670社會法人股質押權20,199,132股所有權從競買成交之日起歸深圳市廣新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所有。 三、競買人所競買的財產由競買人依據生效法律文書到證券部門辦理股權過戶變更等相關手續。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發生法律效力。 另該股權尚需到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登記過戶等手續。 本公司董事局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長春高斯達生物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二月二十六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