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衍生交易如何防范風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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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2月26日 12:24 中國經濟時報 | |||||||||
陳璐 董玉舸 商業銀行可以借助金融衍生工具的經濟功能更好地實現經營目的,其主要經濟功能包括:轉移風險;降低交易成本;發揮財務杠桿作用,提高資產流動性;調整資產組合,實現特定的資產負債結構。不過,轉移風險并不等于消滅風險,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中同樣存在著很大的風險,如果不能正確運用,將引發巨額損失,從而又會限制金融衍生工具的發展。
金融衍生工具風險的產生主要在于以下幾方面: 一、衍生工具投機性強,會加大基礎金融市場價格波動的幅度。 相對傳統表內業務,金融衍生品的杠桿率要大得多。衍生品的表外交易性質,使得資產負債表上不體現衍生交易的盈虧,風險不易被發現。高杠桿率將可能使銀行在樂觀時期犯更大的錯誤,增大繁榮,產生資產泡沫,而且也會將不利沖擊帶來的負面影響放大。 目前國際上許多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都使用“delta保值”等技術方法對資產負債實施管理。衍生品的delta保值需要隨基礎資產價格的變化進行動態調整,即升買跌售。這樣在市場下跌或危機時期,就會加大價格波動幅度,加劇市場不穩定性,進一步給銀行資產保值增值增加難度,甚至引發金融市場的局部或全面混亂。 二、雙方信息披露與合約執行存在嚴重非對稱性。 一是交易前的信息不對稱。大量重要的信息都是以表外形式存在,未在合約中得到充分的披露,這無疑給報表使用者帶來風險。二是合約執行過程中的信息不對稱。買賣雙方的機會主義動機和信息不對稱的存在,使得道德風險和信用風險將可能產生。特別是當一方經濟效益滑坡而無法挽救時,雖然合約具有法律效力,但違約事件也很可能發生。一個主要交易商的某種深層次危機,將可能引發和觸及其他機構的連鎖反應,由此又會導致市場風險。 三、制度建設和監管難度大。 由于金融衍生工具的隨機性強,可進行多種組合,新的衍生產品層出不窮,現有法律法規和監管措施很難跟上這么快的變化。金融衍生交易本身又具有高度的技術性、復雜性,同時涉及標的資產自身風險及交易對手違約風險,這更對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則的制定提出了考驗。而且,金融衍生交易大多需要進入國際市場,市場規模更大,不確定性更強,需要有高度統一的國際化監管。在我國,上海外匯期貨市場、國債期貨市場、海南股票指數期貨市場短暫的發展歷程,都與其存在嚴重缺陷的大戶報告制度、限倉制度、漲跌停板制度、保證金制度、違規懲罰制度、市場信息披露制度等有重要關系。 目前,我國銀行業的衍生業務明顯落后于發達國家,我們應借鑒國際上的經驗教訓,在市場化改革、原生資產現貨市場不斷完善、金融工程技術日益發展的基礎上,循序漸進地開展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為此建議: 形成有序的市場機制。包括形成市場規則的穩定性、市場交易的公正性、市場運作的規范性等。這是金融衍生工具發展的基本條件,需要通過加強金融監管、嚴格法律法規等來實現。 嚴格會員管理制度。主要有對會員進行資產控制,看其是否擁有與交易相適應的可用流動資金數額;對會員實行保證金管理,在會員與客戶之間形成較為合理的雙重程序;實行結算會員基金,在投機者之間分散風險,并增強結算保證能力。 健全結算制度與結算機構。對結算制度的完善不僅可以提高結算系統整體抗風險能力,而且對于分層控制風險也是有效的。結算機構直接介入交易,從整體上充分發揮結算系統的機制功能,既可保證保證金每日結算有效運作,防止虧損的累積,控制風險,又可通過財務稽核及時發現運營和財務上的漏洞,從而為財務安全提供保證。 完善信息披露。不斷改進信息披露規則,提高有關會計和信用評估等信息的透明度,減少信息不對稱,可以使市場參與者有效地對信用風險和流動性風險等進行監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