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住宅與房地產業司副司長沈建忠日前在大連否定了“新頒布的拆遷實施辦法是片面地強調了被拆遷人利益,而忽視了開發商利益”的觀點。他說,站在政府的立場上,既要維護拆遷人的利益,也要維護被拆遷人的利益。
沈建忠在談到今年1月實施的《城市房屋拆遷估價指導意見》和即將于3月1日實施的《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時說,對拆遷房屋按照房地產交易評估價格進行補償是個
大的原則,《城市房屋拆遷估價指導意見》對如何確定房地產評估的市場價格提出了一個規范性的意見。從拆遷實施辦法中看,政府在這里起的是一個監管的作用,發布的也不是項目補償的價格,是根據一個城市里面不同地段、不同區域的評估價格!冻鞘蟹课莶疬w行政裁決工作規程》對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行政裁決規程作了規定,實際上我們這幾年在市場經濟的推進過程中,講究的是效率,兼顧的是公平。
沈建忠指出,過去濫用裁決權,濫用強制權的情況比較突出,強遷是一種強烈的手段,所以我們對這個規程就要嚴格加以規范,比如在什么情況下可以裁決,有一些要舉行聽證會。過去有一些上午裁決下午就強遷,也沒有聽證制度,是錯誤的。我們是在政府的立場上,既要維護拆遷人的利益,也要維護被拆遷人的利益。有一些東西為了照顧弱勢群體的利益,搞最低的單價保證,實際上是一種保障制度,對一些面積很小、收入很少的被拆遷戶就要保證他有居住的地方。(25B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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