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訊(記者方芳)自廣東宣布今年年底之前可能征收物業稅以來,北京作為物業稅的另一試點城市,是否開征問題引起了廣泛關注。昨天,市地稅局局長王紀平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他個人認為,物業稅征收范圍不應該包括居民。
王紀平指出,目前對于物業稅的征收還有一些問題存在爭論,私人住房應不應該征收就是其中之一。但他個人認為,居民不應繳納物業稅,因為,居民在購買房子的時候已經
交過一次稅了,使用時就不應再繳稅。
他在接受本報采訪時曾談到,物業稅就是將原來的房產稅和土地稅合并,合并后最大的變化就是原來征收是按照原價值的70%,再乘以1.2%的稅率,比如原來10萬的房子,就交7萬的1.2%。這次改革將按評估值征收。
根據國際慣例,征收不動產的物業稅需要定期對房地產市場價格進行評估,每年按照評估價值對房地產所有者征稅,因此稅值會隨房產的升值而提高。比如公路、地鐵開通后,沿線的房產價格提高,相應物業稅也會提高。
據政府部門與有關專家分析,一旦開征物業稅,房地產前期開發成本將大幅下降,房價最高可下降39%,準入門檻大大降低。消費者購房成本可降低10%到20%。但另一方面,發展商會不會讓利也是爭論焦點。就目前情況來看,我國住房需求十分旺盛,發展商讓利空間不會太大。因此,房價大幅下跌的可能性不大。J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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