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市場的發展,研究推進首發公司預披露制度,已顯得十分必要。
有助提高公司質量
目前,在公布招股說明書前,首發公司也要履行少量的信息披露義務。它們必須披露的是《關于擬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告》。這是按中國證監會2000年10月26日簽署的《
關于公司公告擬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有關事宜的通知》執行的。中國證監會2001年10月16日簽署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輔導工作辦法》第五十三條也規定:“輔導對象應在輔導期滿六個月之后十天內,就接受輔導、準備發行股票的事宜在當地至少兩種主要報紙連續公告二次以上,公告信息中應包括派出機構的舉報電話及通信地址。”讓首發公司發布《關于擬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告》,目的是防范化解證券市場風險,打擊新股發行上市申報文件的弄虛作假行為。
研究推進首發公司預披露制度,無疑有助于進一步提高首發公司的質量。《國務院關于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指出,要“提高上市公司的整體質量,為投資者提供分享經濟增長成果、增加財富的機會。”對此,《意見》進一步提出:“要采取有效措施,結合多層次市場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市場退出機制。在實現上市公司優勝劣汰的同時,建立對退市公司高管人員失職的責任追究機制,切實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如果說優勝劣汰是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一條途徑,那么從源頭把關,同樣也有助于上市公司質量的整體提高。
有助輿論監督
信息披露是企業與社會溝通的橋梁,應充分發揮社會輿論對首發公司監督的作用。
從實際情形看,多數首發公司選擇在當地的報紙發布這一公告,少數首發公司選擇中國證監會指定披露信息報紙發布這一公告。這也是首發公司在公布招股說明書前,被強制向社會公開披露的惟一信息。多數首發公司的選擇,是符合規定的。但客觀上也存在縮小輿論監督范圍的傾向。地方報紙在全國的影響是有限的。即使是在當地,由于《關于擬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告》披露的信息較為有限,恐怕也只有熟知內情的人才能舉報。最近,鳳竹紡織在路演過程中,有投資者對其董事會董事任滿三年后未及時換屆提出疑問,鳳竹紡織只能暫緩新股發行。如果相關信息在更早的時間披露,情形恐怕就不一樣了。
研究推進首發公司預披露制度,有利于從多方面提高首發公司質量。中國證監會《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已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證券市場因此拉啟了全面實施保薦制度的序幕。這是從中介機構入手,把好上市公司質量關。中國證監會《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暫行辦法》施行后,發審委的工作會議公告和會議審核結果公告進一步提高了發行審核工作透明度。這是從發行審核入手,把好首發公司質量關。而研究推進首發公司預披露制度,可以進一步加強社會輿論的監督作用。讓社會輿論協助把好首發公司質量關,無疑有利于證券市場更為健康地發展。
研究推進首發公司預披露制度,既要把握大的原則,也要從細微處展開工作。按國務院的《意見》去做,這是大的原則。首發公司應披露什么樣的信息、從什么時候開始披露信息、通過什么樣的途徑披露信息,這是需要我們深入研究的。充分披露信息與降低成本披露信息,也是我們要考慮的。這既需要專家的智慧,也有賴于社會各界的充分支持。我們相信,隨著首發公司預披露制度的完善,上市公司的整體質量會有更為充分的保障。
(西南證券研發中心 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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