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商不熟悉新政策新程序,進口量一月份銳減四成
發自廣州
本報訊記者 汪令來、通訊員 寧雅力報道:新修訂的《藥品進口管理辦法》今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然而種種現象表明:這項本來讓進口商大獲其利的新政策,卻正讓他們茫
然失措。來自藥品進口主要集中地廣東口岸的信息表明:由于不適應新政策等原因,僅今年1月廣東進口藥品較去年同期銳減四成。而據了解,每年經廣東口岸進口的藥品要占全國三分之一。
新政策給進口藥“國民待遇”
據國家藥監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新《藥品進口管理辦法》與較1999年頒布的《進口藥品管理辦法》,表面上看來只是詞序顛倒,但存在本質差別。
區別在于:對進口藥,老政策規定境外藥品上市后還要經口岸藥檢所檢驗合格方可進口,而國產藥則在企業自檢合格后即可上市,這樣對進口藥有歧視之嫌。另一方面,老政策在進口藥入境之后便不再實施檢驗,如入無人之境,這又是“超國民待遇”。因而,新政策將過去藥品“由申報、抽樣、檢驗合格后通關”,改為“由口岸藥監局實行藥品進口備案,抽樣后,進口單位不必等檢驗結果出來便可上市銷售,而檢驗將在藥品銷售期間繼續進行”。也就是說,進口藥銷售無需因進口檢測而耽誤銷售了。
“進口加速”事與愿違
進口藥無需檢測結果出來便可以直接上市,藥監部門的估計是,僅此一項至少可以節約20天時間。但事與愿違,該《辦法》實施一個月來的現狀卻剛好相反:進口商因不適應新《辦法》導致不少藥品積壓,進口銳減。
藥品并不像普通商品從任何一個海關都可以進口。據了解,目前全國可以進口藥品的口岸有18個,其中作為進口大省的廣東就有廣州、深圳、珠海三地。但即使如此,由于新政策增加要到當地口岸局備案,口岸局還是忙不過來,而進口商也因不熟悉新業務而疲于奔命!半m是備案而非報批,但因為是新設立程序,手續太慢!睆V東省藥品進出口公司業務部經理張嘉偉介紹,以前憑海關到岸憑單即可報檢,而現在得先要向藥監局備案。更要命的是,備案還必須得帶進口藥注冊證正本原件———正本原件只有一本,如果丟了,還得重新向國家局申請、做臨床試驗,麻煩可就大了。
反應是一連串的。我國最大的藥品經營企業之一廣州醫藥有限公司有關人士也表示,進口藥加了備案手續后,藥品通關時間卻比以前長了。物流成本于是也大大增加:藥品只要在口岸處多存放十多天,利潤基本上就沒了。企業進口量減少當然在情理之中。
進口商希望是短暫陣痛
“希望隨著業務的熟悉,以后通關速度會加快!睆V州市一家民營藥品進出口商如此表示。據了解,今年1月由于進口手續的問題,廣東口岸進口各類藥品金額只有2721萬美元,這個數字較去年同期下降了40.5%。
進口藥大大減少,使用進口藥較多的一些醫院處方用藥會不會因此拮據?從廣東省人民醫院和中山二院等醫療單位傳出的消息表明,事實上進口藥使用因此而受影響并不大。有關人士估計,這可能與有些進口商“未雨綢繆”,在去年年底前利用老政策超量進口藥品大有關系。
對此,廣州市藥監局進口藥備案辦公室有關人士也表示:1月份進口藥品減少,又何嘗不是此前進口量驟增而引發的后遺癥呢?何況1月份還有春節假期影響。(曉健/編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