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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200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04年2月13日上午在重慶市渝中區曾家巖1號附1號公司
總部四會議室召開,出席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49人,代表的股份數共計68,763,868股,占公司總股本的58.50%。會議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范意見》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由公司董事長張玉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重慶靜升律師事務所指派的見證律師彭靜女士、廖永剛先生列席了本次臨時股東會議。
二、提案審議情況
本次臨時股東大會以記名投票表決方式,審議通過了如下決議:
1、公司控股股東重慶市城市建設投資公司作為與本關聯交易有利害關系的關聯方,按有關規定均予以回避并放棄對該議案的投票表決權。經其它出席本次會議有表決權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48人,持有股份7,296,748股,審議并表決,以0股反對,3500股棄權,7,293,248股同意,占到會有表決權股東所持股份的有表決權99.95%,審議通過了《公司關于土地整治工程項目建設代理關聯交易的議案》;
2、以0股反對,0股棄權,68,763,868股同意,占到會股東持有股份的100%,審議通過了《公司關于嘉陵大廈項目轉讓的議案》;
3、以1500股反對,3800股棄權,68,758,568股同意,占到會股東持有股份的99.99%,審議通過了《公司關于現任董事(除獨董外)發放年度津貼的議案》。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經重慶靜升律師事務所律師彭靜女士出席見證,并就本次臨時股東大會出具《法律意見書》認為: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和會議表決程序、表決結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范意見》、《公司章程》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合法有效的。
四、備查文件
1、200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重慶靜升律師事務所《關于200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董事會
2004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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