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金融報記者 周宏 發自上海
在深市恢復新股發行已成定論后,市場逐步把眼光集中到了新股發行的具體日期上,而相關信息也顯示出深市恢復新股發行的日子越來越近。
據一家券商投行部老總2月12日透露,證監會已經開始要求深圳新股的主承銷商上報會
后材料,按照以往慣例,證監會的發行批文應在1至2周內下發。而深圳新股發行的步伐也應該就此邁開。
據投行資深人士介紹,所謂的會后材料,就是新股的主承銷商在發行前應證監會的要求,再次上報申請公司的最新情況。主要內容是證實從通過發審會直至發行期間,申請上市公司未發生足以影響發審結果的重大事項。其意義類似于發行人的承諾函。
而在接獲會后材料后,證監會通常會立刻下發發行批文,之間的間隔一般為一至兩周。接到批文后,主承銷商和上市公司即可著手開始組織新股發行工作。因此,投行界通常將上報材料作為發行的前奏。
據了解,這樣的安排也是在近兩年新股上市節奏越來越慢、等待上市的公司日益積壓的狀況下推出的,目的是為了防范發行人(待上市公司)在過會至上市之間的漫長時間里,業績“變臉”。業內人士透露,現在新股在發行前通常要等待半年之久。目前,部分中小型公司的等待時間甚至達到9個月以上。
而有關人士介紹,事實上新股過會后主承銷商至少要上交兩次材料。
首先是在封卷前,對發審會上有關專家提出的一些問題予以反饋,同時上報確認在發審會直至封卷之間未有重大事項。隨后公司所有材料封卷,正式進入等待發行的隊列之中。
然后就是在發行啟動前主承銷商再次上報會后事項。而在完成發行后,深圳交易所將會下發上市批文,公司才得以上市交易。業內公認,只要拿到發行批文,新股發行上市就算過了最后一道“坎”。
當然,由于兩會臨近,按照通常慣例,此時并不是重大政策推出的時機。由此,部分業內人士包括一些基金經理認為,兩會后恢復發行的可能性是較大的。
另一個技術問題,是股票發行的方式問題。深圳新發行的新股將會在單獨設立的中小企業板掛牌。那么能否在開市之時達到一定規模是保證市場穩定的重要基礎。因此,采用先打包發行、后集中上市一直是呼聲最高的方案。而本周六,深交所組織的測試內容僅是關于單個股票配售的測試方案。接下來是否會有第二次測試,抑或是否采取打包發行,都將是決定深圳新股發行日程的重要因素。
《國際金融報》 (2004年02月13日 第十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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