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六
保薦代表人年度備案表(R-2)
一、承諾
(一)保薦代表人的承諾
1、通過所任職的保薦機構申報本年度備案表和證明文件及其相關資料的目的是對注冊登記資料進行更新。
2、自覺遵守《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自愿履行保薦代表人的職責。
3、本年度備案表和證明文件及其相關資料的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4、自愿接受中國證監會對注冊登記相關事項以及保薦工作進行的任何質詢和調查。
5、自愿接受中國證監會按照《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所采取的監管措施。
(二)保薦機構的承諾
1、本年度備案表和證明文件及其相關資料的目的是對注冊登記資料進行更新。
2、已審核過本年度備案表和證明文件及其相關資料,有充分理由確信其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3、本機構有充分理由確信保薦代表人仍為保薦代表人的適當人選。
4、本機構同意申報本年度備案表及其證明文件和附件。
二、保薦代表人重大變化情況
三、保薦代表人是否存在《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規定的不得注冊登記為保薦代表人的情形
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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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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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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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具有證券從業資格并取得執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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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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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具備中國證監會規定的投資銀行業務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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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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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參加中國證監會認可的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且成績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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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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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有由所任職保薦機構的董事長或總經理簽名的推薦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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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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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未負有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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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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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是否最近三十六個月未因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從名單中去除或者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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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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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是否存在不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要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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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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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最近一年所做的主要保薦工作
(一)
針對具體負責保薦的發行人逐個說明最近一年內所從事的主要保薦工作,概述主要異常情況。
(二)最近一年內履行保薦職責的自我評估。
五、其他備案事項
保薦代表人、保薦機構董事長或總經理對本表和證明文件及其相關資料予以確認,親筆簽名,保薦機構加蓋公章。
保薦代表人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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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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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薦機構董事長或總經理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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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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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薦機構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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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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