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車不保,桑塔納不保,福田車不保……”,對于此前保險公司可不可以對保險風險程度較高的車輛收取較高保費甚至拒保問題,保監會近日發出的《關于車險費率調整權限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強調:各保險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分支機構拒絕承保某類車輛保險業務。這也就意味著各種高風險車輛在投保問題上有了政策依據。
四類車最讓保險公司“頭疼”
據調查,營運車、大貨車、出租車、新手上路的私家車等,屬于高賠付、高風險、最讓保險公司“頭疼”的車型。據保險公司有關人士介紹:“一輛車保費4000元,但賠償達1萬到2萬元的車多得很。”
據悉,目前保險公司限制承保的車型比較相似。總體上看,各家保險公司不太愿意承保的車型主要有:稀缺車型、出險率極高的營運大貨車、易被盜的車型以及目前新出的一些車價便宜但配件昂貴的國產車。如法拉利、勞斯萊斯、老款皇冠、老款斯柯達等稀缺車型很難找到零配件,維修比較困難,保險公司對該類車型常不予以承保車損險;一些營運大貨車由于事故風險高,保險公司一般只承保第三者責任險;一些比較好銷的車型,容易被盜,保險公司一般會要求車主加裝電子防盜設備,并對
該車的盜搶險適當提高費率,甚至出現拒保現象。
從去年秋天開始,北京地區的多家保險公司紛紛對超長、超重的運輸大貨車的車損險開始說“NO”,容易出事的大貨車面臨著無保險可上的窘境;而長期以來在北方特別容易發生丟失案件的桑塔納等系列車型,也在投保盜搶險時遇到了麻煩:要么被保險公司以提高保費的方式婉拒,要么被要求必須加裝電子防盜設備,否則保險公司不予投保盜搶險。
保險公司可以調整費率
業內專家指出,保險公司不應“封殺”某些車型,各保險公司應靈活運用政策,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調整費率,適當采用“價格杠桿”控制風險。
此次保監會發出的《關于車險費率調整權限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強調指出,對風險程度較高的車輛,各保險公司可以調整費率。但保險公司上調費率累計幅度不能超過保監會批準基準費率的30%,下浮費率累計調整幅度不能超過保監會批準基準費率的20%。
中國保監會財產保險監管部負責人表示,監管部門出臺相應的政策措施,調整車險費率審批權限,放開對風險因子調節的最高限制,對于車險高風險標的各保險公司可以根據各自公司認定的情況自主進行費率調整,報監管部門備案。車險條款及費率的制定與調整將更加貼近市場需求和變化。
這位負責人表示,保監會今年年初已經發布了關于調整車險費率審批權限的通知,規定保險公司不得以行政發文的形式拒保某類高風險車輛、人員或關閉對某類高風險車輛、人員的承保程序。同時保監會放開對車險風險因子調節的最高限制,保險公司將可以根據自己掌握的市場情況對風險因素進行自我判斷,自主調整費率。比如某公司認定某業務為高風險業務,公司可以根據風險情況自主加費,從而有效規避經營風險。而對其加費程度監管部門將不再作最高限制,完全由市場進行調節。這樣一來,保險公司將可以根據業務發展情況進一步細分客戶和目標市場,具有更大的市場把握能力和市場調節能力,并可以更加有效地規避經營風險。
高風險人群費率提高5%
據人保北京分公司有關人士介紹,該公司從元月起已經開始小幅調價,對風險低的客戶繼續保持優惠,而對高風險人群則整體提高了5%左右的費率。在具體實施上,下面各營業分支機構都加強了對承保車輛風險的控制,同時根據自己的經營情況,采取不同的措施。有些承保單位對于一年內多次出險的車輛,拒絕承保某些險種,如車損險、不計免賠險等,還對一些“常惹禍”車輛的第三者責任的承保金額進行了限制限額,不為其承保高額第三者險,只保5萬或10萬元。
而平安保險北京分公司的規定更為明確:大的原則是,對于一年內出險達到3次,并且賠款金額超過保費70%的車輛,在續保時該公司會讓車主進行兩個選擇:一是選擇每次出險500元的絕對免賠額,二是根據車型、用途等因素,選擇3%-10%或者5%-20%的絕對免賠率。此外,還根據不同的因素有多種調節手段。
記者采訪中發現,幾乎各家保險公司都在對去年初自家制定的車險費率條款進行完善和修改,新的條款即將出臺。
據平安保險有關人士透露,新條款中,出險記錄不同的車輛,其費率將大大拉開距離。同時將提高某類車輛和車型的費率。如易肇事的營運類大貨車、易丟失的桑塔納系列轎車以及車價低、配件價格貴且高事故率的吉利轎車等。
另據了解,對于即將實行的強制第三者責任保險,保監會正在會同相關部門進行有關規則的制定。相關規則可能會規定保險人不得拒保強制第三者責任保險,但對于可能出現的個別高風險車輛或人群的問題,將借鑒國際通行的做法,采取聯合共保的方式加以解決。強制第三者責任保險方面的相關規定有望在5月1日前陸續出臺。(9C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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