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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榮融:《辦法》不適用金融企業與上市公司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2月07日 09:30 中國新聞網

  中新社北京二月六日電(記者 尹丹丹)中國首個專門規范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的規章《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正式發布并開始施行,不過,金融類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和上市公司的國有股權轉讓,不在此辦法適用范圍內。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資委)主任李榮融今天對此進行了解釋。

  李榮融說,按照《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各級國資監管機構所監
管的企業范圍分別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確定。由于國務院國資委的監管范圍不包括金融類企業,故此次發布的《辦法》中沒有涉及這部分企業的國有產權轉讓。

  對于上市公司的國有股轉讓,《公司法》和《證券法》中已經明確,上市公司股東轉讓其股份應該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國家有關部門對上市公司股權管理也有一系列具體的規定,上市公司中的國有股權轉讓當然也不能例外,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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