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外資司司長胡景巖指出———外資購并時機日漸成熟
本報北京電(記者于揚)商務部外資司司長在論壇上指出,過去外資購并在操作中遇到的爭論與障礙現在正得到逐步解決,外資購并的時機和條件越來越成熟。
他表示,以往外資主要通過綠地投資進入中國市場,真正進入中國市場的并購行為非
常少。當前并購已成為經濟生活中最熱門的話題,在具體操作中遇到的一些爭論與障礙正在逐步解決。他從五個方面闡述了這種變化。
一是外資購并的法律依據。他指出,過去在外資并購行為中,大家普遍感到困惑的是沒有可操作、可依據的法律規定,這項工作始終沒有跟上。但是從去年底以來,政府相關部分針對并購這種方式出臺了一系列相關法規,特別是今年3月7日發布了《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暫行規定》,對于外資購并所涉及到的主要問題都做出了原則性、有些還是非常具體性的規定。因此目前外資購并已經具有可操作的依據,可以說是有法可依。
二是在操作上外資并購遇到的國有企業富余人員的安置問題。他認為,這是在中國實行并購所遇到的特殊現象。過去國有企業職工的福利待遇都由企業負擔,在西方由于有完整的社會保障體系,人員安置問題不會構成很大的障礙。我國在過去的實踐中也摸索出各種各樣的方法,比如一次性買斷、重新設立企業以專門安排富余人員等等。但最近的變化在于,近兩年,我國在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方面花了巨大財力,社會保障體系初步建立,有些地方還明確表示,由政府通過社保體系來承擔外資購并中的富余人員安置問題。因此,他認為,這一矛盾也逐漸在減小。
三是資產評估問題。胡景巖指出,外資并購最終要落實在價格上,而不同的評估放會得出不同的評估結果。以往我們基本上采用重置成本法,這種按照賬面價值評估的方法,與市場價格往往形成很大的差價,從而成為外資購并中的一個巨大障礙。但是新出臺的有關辦法已經明確指出,資產評估要采用國際通行的評估方法,即采用市場價值的方法,他認為這是在這一領域的一個重大突破。
四是對并購進入領域的政策限制減少。他指出,總的原則是,通過并購進入的領域和傳統的綠地投資的方式在政策上是一致的。綠地投資允許的,并購也是允許進入的。這在操作上這已經沒有具體的問題。
五是比例上的突破,并購外資股份的比例不再限于不得低于25%。以往法律要求合資企業中外資不得低于25%。最新的關于外資購并的規定是,并購的企業中外資既可以高于25%,經商務部批準后也可以低于25%。這就意味著,在法律上已明確規定允許低于25%。
胡景巖認為,從上述五個方面看,應該講,對于外資購并中遇到的主要問題,在原則上都作了規定,在實際操作上也還會不斷豐富和完善。最終將是按照國際通行慣例,結合我國實際情況,特別是按照市場經濟運行的法則去運行。他指出,外資并購的時機和條件已越來越成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