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鳳喜 雖然郵政儲蓄出世已有17年的光景了,但至今卻沒有一個明確的身份。它可以象商業銀行那樣吸收公眾存款,卻不能像商業銀行那樣運用資金;它主要靠央行的利息補貼來生存,卻又不能像政策性銀行那樣開辦政策性金融業務;它的基層儲蓄網點屬于金融機構,而管理機關———郵政儲匯局卻又屬于郵政部門的內設機構,因而造成整個郵政儲匯機構的性質無法明確定位的奇特現象。業內人士戲稱是:“孩子大了沒有名”。
郵政儲蓄引發一系列問題
郵政儲蓄誕生于1986年。那時,我國正處于改革開放的初期,百業待興,資金供給嚴重不足,僅有的4家國有專業銀行分支機構尚未健全。為了充分籌集民間資金,以滿足經濟發展的需要,郵政儲蓄業務應運而生。此后,郵政儲蓄按照既定的制度和設計目標,在方便居民儲蓄、聚集社會閑散資金、增強央行的宏觀調控能力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1998年之后,我國的宏觀經濟形勢發生了很大變化,人民銀行先后9次調低了利率水平,商業銀行的存款準備金率和人民銀行的再貸款利率一再降低。但是,由于種種原因,人民銀行對郵政儲蓄的轉存款利率水平卻表現出了極強的剛性,其調整的幅度遠遠低于利率水平調整變動的幅度,大大高于商業銀行存款準備金利率,甚至高于人民銀行的再貸款利率。長期以來,央行對郵儲支付的高額存款利息,已經成為央行沉重的財務負擔。按照8400億元和4.131%的轉存款利率推算,央行一年就要支付給郵政347億元之巨的補貼。即使央行把郵儲轉存的資金,全部以最高擋再貸款利率(3.24%)轉貸給商業銀行,也仍然要承受0.891%的貼息損失,共計74億元之多。
更令央行擔心的是,郵儲高利率轉存干擾了當前貨幣政策。政府一段時期以來,采取穩健的貨幣政策,刺激需求,擴大消費。但是,郵儲轉存款的高利率刺激的卻是存款積極性,從2000年郵儲的4578億元存款余額,到2002年的7376億元,3年里每年增長約1400億元,已經成為僅次于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第五吸儲大戶。
郵政儲蓄還引發了另一個嚴重問題,那就是近年來表現得越來越突出的農村資金失血問題。郵政儲蓄被形容為一個“抽水機”,利用其在全國1700多個縣的2萬多個營業網點,把農村自身積累的資金很大一部分抽向了工業領域和城市。有金融專家一針見血地指出:“窮鄉僻壤的農民做豆腐、賣雞蛋攢下的錢,反倒流進城,被國有企業占用了……郵政儲蓄變成了從農民身上吸血的工具!敝袊嗣胥y行行長周小川也曾表示,郵政儲蓄的資金不用于農村,不為農業發展服務,卻要犧牲農業利益來彌補郵政損失,這是非常不合理的,一定要想辦法加以改變。
郵政儲蓄改制一波三折
在改革開放二十多年后,市場經濟體制下的現代金融體制框架已經構建起來。現在與郵政儲蓄剛剛成立時的經濟金融環境相比,市場經濟體制日趨成熟,金融體制改革也在日益深化,宏觀經濟運行的任務和目標也發生了變化。因此,已經走到十字路口的郵政儲蓄,必須重新尋找自己的市場定位。
關于郵政儲蓄的改制已經爭論了好幾年,人們借鑒古今中外,提出了形形色色的方案,主要圍繞以下3個屬性展開:1.體制問題,是繼續維持目前的轉存款體制,還是實行存貸制;2.性質問題,是屬于政策性銀行機構,還是經營性的銀行機構;3.資金運用上,是有限運作還是多元化運作。在關于郵政儲蓄未來去向的多種方案中,意見較為集中的有兩種觀點,一種是郵政局傾向的郵政儲金匯業局方案,另一種是央行提出的郵政儲蓄銀行方案。郵政儲金匯業局有點像日本的儲金局,擬開辦的主要業務有儲蓄、匯兌、劃撥和小額抵押貸款、保險等,郵儲存款扣除抵押貸款及各項準備金外全部轉存財政。不難看出,按照這一方案,郵儲仍屬政策性機構,經營風險極小,收益又有保障,而且資金運用游刃有余,其優勢比現在的運作體制有過之而無不及。按照央行提出的郵政儲蓄銀行方案,郵政金融應該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與其它金融機構平等競爭,還要接受銀監會的監管和按金融企業的規律辦事。由于種種原因,央行推出的郵政儲蓄銀行模式,猶如母腹中即將降生的嬰兒,幾番躁動又幾度沉寂,始終難以分娩。
在郵政儲蓄銀行一再難產的情況下,2003年9月1日,央行推出了郵政儲蓄改革的初步方案。方案采取了新老資金劃斷的方式,以2003年8月1日為界,以后新增的郵儲存款轉存人民銀行的部分,執行金融機構在人民銀行的準備金存款利率,即1.89%;這部分存款還可以由郵政儲匯局自主運用,利率由市場決定。8月1日之前的老轉存款,由人民銀行暫按現行轉存款利率4.131%計息。可以看出,這個新老劃斷的方案,是對人民銀行和郵政雙方所提方案的調和與折衷:既考慮到了郵政部門的利益,又邁出了對郵儲來講具有轉折意義的市場化的一步。實際上是要逼迫郵政儲蓄從以往的政策性收益套路中走出來,逐步轉到市場性收益為主的軌道上。因為1.89%的轉存利率比一年期存款利率1.98%還要低,郵政儲蓄必須要為自己的新增存款尋找新的出路。
這次改革方案中,在“斷奶”的同時,央行也對郵政儲蓄的資金自主運用開閘放水。文件明確規定,從2003年8月1日起,郵政儲蓄新增存款由郵政儲蓄機構自主運用。經國家郵政局向相關部門提出申請并獲批準后,郵政儲蓄機構可以進入銀行間市場參與證券買賣,也可以與中資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辦理大額協議存款,與政策性銀行進行業務合作,開展部分中間業務。此外,郵政儲蓄機構還可依程序申請成為國債、政策性金融債承銷成員。當然,資金自主運用并不是沒有任何限制,譬如郵政儲蓄不能直接發放貸款,否則的話,郵政儲蓄就變成商業銀行了。
建立郵政儲蓄銀行:困難與機遇并存
央行人士認為,建立郵政儲蓄銀行的長期改革方向是不容置疑的。業內人士普遍認為,我國郵政儲蓄制度的改革要注意解決好兩個問題。一是改變由郵政儲蓄盈利彌補郵政業務虧損的現有體制,在郵政儲蓄與郵政、匯兌業務分開并獨立核算的基礎上,逐步建立制度化的中央財政對郵政業務的補虧機制和對郵政減虧的激勵機制。二是建立規范化的中央銀行對農村正規金融機構的再貸款支持制度,借此促進郵政儲蓄存款穩定地回流農村。
雖然郵政儲蓄改革的道路還會有崎嶇,但同時也面臨著良好的機遇。機遇之一,是國有商業銀行正在大刀闊斧進行機構改革,一大批縣(市)支行及其附屬機構將被逐步撤并,這將為郵政儲蓄銀行提供廣闊發展空間。郵政儲蓄銀行可以低成本、快速地填補這些機構退出的市場空白,不斷擴大自身業務。機遇之二,是我國中間業務市場尚屬一塊正待開墾的處女地,我國商業銀行的中間業務也還只是處于起步階段。郵政儲蓄可以利用自己網絡資源的優勢,大力發展中間業務,與其它商業銀行平分秋色。
《市場報》 (2004年02月03日 第九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