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提出,我國將進一步完善股票發行管理體制,推行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支持競爭力強、運作規范、效益良好的公司發行上市,從源頭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意見》強調指出,上市公司的質量是證券市場投資價值的源泉。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要把股東利益最大化和不斷提高盈利水平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要采取切實措施,改變部分上市公司重上市、輕轉制,重籌資、輕回報的狀況,提高上市公司的整體
質量,為投資者提供分享經濟增長成果、增加財富的機會。
到2003年底,我國證券市場投資者開戶數已超過7000多萬戶,境內上市公司達1287家。根據國務院有關精神,今后要鼓勵已上市公司進行以市場為主導的、有利于公司持續發展的并購重組。進一步完善再融資政策,支持優質上市公司利用資本市場加快發展,做優做強。
《意見》強調,規范上市公司運作。要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真正形成權力機構、決策機構、監督機構和經營管理者之間的制衡機制。強化董事和高管人員的誠信責任,進一步完善獨立董事制度。規范控股股東行為,對損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東利益的控股股東進行責任追究。強化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責任,切實保證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建立健全上市公司高管人員的激勵約束機制。
要采取有效措施,結合多層次市場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市場退出機制。在實現上市公司優勝劣汰的同時,建立對退市公司高管人員失職的責任追究機制,切實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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