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南京2月2日電(記者周放)南京市在正式頒布新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的同時,還配套出臺了管理層面的《拆遷評估管理規定》,技術層面的《拆遷評估技術規范》以及基礎層面的《拆遷區位劃分體系》,這些配套措施形成房屋拆遷補償政策的支撐體系。
制定《南京市城市房屋拆遷評估管理規定》,目標是規范市場評估行為。評估規定明確了拆遷管理部門對拆遷評估工作的監督管理職能,建立了拆遷評估委員會和拆遷評估專家
庫,確定了拆遷評估委員會對評估技術的指導及鑒定職能,并實行專家回避制度。評估規定還規范了拆遷評估程序,明確了對評估機構和拆遷評估從業人員的工作要求和行為準則。這項配套措施明確規定:評估結果必須在拆遷現場公布,對拆遷當事人有異議的評估結果進行復議,由專家對初評、復議結果進行鑒定等步驟來實現。拆遷評估委員會對評估行為進行監督和控制,經鑒定為錯評、誤評結果達到全年評估總量10%的評估公司,將被取消評估資格。
編制《拆遷評估技術規范》,明確市場化的拆遷補償價值評估模式,統一評估標準。市場化拆遷評估模式的主要內容是:將被拆遷房屋分為住宅與非住宅兩大類,對住宅房屋評估主要采取市場比較法;對非住宅首選市場比較法,結合成本法與收益法,按照性質和用途分類評估。評估程序首先是確立評估基準,在拆遷項目范圍內或項目所在的拆遷區位分區范圍內選擇標準樣本房屋作為評估基準。其次是測算基準價格,按照《房地產估價規范》規定的方式,評估出標準樣板房屋的基準價格。三是確定評估價格。各被拆遷房屋分別與標準樣本房屋進行比較,對基準價格進行修正后,得出各被拆遷房屋的評估價格。市場化拆遷評估模式實現了評估標準、程序和測算方法的統一。
實行《區位劃分體系》,確定指導價格也是南京市拆遷新政的重要支撐。區位劃分體系的制定是依據二手房住宅房屋的市場價格,對主城區分區分等,以制定“符合實際、適應市場、分布合理、梯度清楚、操作方便”的拆遷補償指導價格標準和水平。南京市將8個城區劃分為27個分區,共計6個區位等級。縣區自行制定拆遷補償標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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