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在電視、報紙上聽到或看到這樣的消息:某大銀行向某大企業提供若干億元的授信額度。拿剛上市不久的長江電力來說,很短的時間里,就相繼獲得了民生銀行和光大銀行各30億元人民幣的授信。然而,對我國就業有重要貢獻的中小企業卻很難從大銀行獲得貸款,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河北某農牧集團在其經營的十多年間僅從大銀行獲得過兩筆一兩百萬元的貸款。兩相對比,我們禁不住要問大銀行和中小企業的“戀愛”為什么就這么難呢?難道他們之間真的沒有“共同語言”嗎?
深入地分析一下大銀行和中小企業“戀愛”難的原因,我們發現:
首先是,如果大銀行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信息成本會比較高。銀行在發放貸款時需對申請貸款的企業進行資信審查;貸款發放之后要對所貸放的資金的運用情況進行監督。這些都依賴于所掌握的關于企業從事項目的質量、企業的管理水平等等方面的信息。大銀行由于其規模大,所以必須采用多級的分支行代理體制。但是多級分支行代理體制的一個內在的特征是人員的流動性比較大。分支行的工作人員會隨其業績的好壞而發生職務升降和流動。這樣一來,銀行的工作人員就很難對一個地區的中小企業建立起足夠的信息積累。同時工作人員也很難向其上級機構傳遞中小企業的經營信息,因為中小企業沒有上市公司那樣的信息披露制度約束,其經營信息缺乏透明度。中小企業經營信息的這種非“公開性”,使得在貸款出現問題時分支機構的經理人員很難向其上級解釋。大銀行對于大企業和大項目,則能夠相對容易地建立起信息積累。
其次,如果大銀行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單位資金的交易成本會相對較高。大銀行集中的資金量比較高,發放貸款的審批環節多、審批鏈條長。同樣一筆資金如果貸給一個大項目,只需要進行一次復雜的審批程序,單位資金分攤的交易成本就比較低。但是如果把這一筆資金分散地貸放給若干個中小項目時,就必須按照幾乎同樣復雜的程序進行若干次審批,單位資金分攤的交易成本就相對比較高。從中小企業自身的角度來看,從大銀行融入小額資金,不如從中小銀行融入同樣額度的資金劃算,因為后者的貸款審批程序比較簡單。
再次,大銀行由于資金數額龐大而擁有更多的機會,所以它們往往會忽視對中小企業的貸款,這就很難與中小企業建立穩定、緊密的合作關系,很難解決存在于金融機構與中小企業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問題。這樣一來,大銀行就傾向于較少地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
于是乎,看起來大銀行和中小企業合作,就像是大學生和高中生“談戀愛”,背景不一樣,想法追求也不一樣,這樣的“戀愛”談何容易!
那么,中小企業和誰談“戀愛”會比較合適呢?看起來,去找中小金融機構才會“門當戶對”。理由嘛,一是中小金融機構由于規模相對較小,無力為大企業提供更多的服務,中小金融機構一般是地方性的,從而容易了解地方上中小企業的經營狀況,這就降低了信息不對稱的程度。二是貸款給中小企業之后也能夠相對容易地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貸款的風險就大大減少。所以中小金融機構相對于大銀行更愿意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
此外,從發達國家經濟和金融發展的歷程來看,眾多中小金融機構的存在能夠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歷史上,在美國等發達國家經濟發展過程的早期,中小企業在經濟發展中發揮了相當大的作用,而大量中小金融機構的存在極大地支持了中小企業的發展。
于是乎,在這里就呼吁一下,人們是不是多創造一些環境來讓中小企業和中小金融機構“自由地戀愛”呢?比如說,良好的法律環境、政策支持環境等等。
文/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學院 傅毅清作者:傅毅清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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