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息全國審計機關2003年加大企業審計和金融審計力度,在對國家電力公司、中國工商銀行等組織的企業與金融審計中均發現一些突出問題。
李金華說,根據中組部委托,去年審計署組織16個省、18個特派辦和有關社會審計人員2000多人,對原國家電力公司領導班子進行了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通過審計,基本摸清了電力企業家底,發現和揭露了經營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同時,審計還發現了一批重大案件
,目前,僅通過《審計要情》上報國務院的案件已有13件,涉案金額10億多元。
李金華說,2003年全國統一組織對工商銀行總行及21個分行和中國人壽保險公司系統進行了審計,特別在對工商銀行審計中,首次嘗試開展以總行為龍頭、實行聯網審計的審計組織方式。審計發現了三大問題:
一是一些單位和個人通過偽造虛假資料,騙取住房和汽車等個人消費貸款,一些地方政府超越自身還貸能力,向銀行申請巨額市政設施建設貸款;二是票據市場管理混亂,一些企業通過開具無真實貿易背景的銀行承兌匯票,大量套取信貸資金;三是不法分子與銀行內部人員串通,利用關聯企業騙貸,造成信貸資金損失嚴重。
在布置今年的審計工作時,李金華表示,今年審計工作要關注兩個重點是:繼續強化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審計,著力揭露嚴重違法違規問題和經濟案件,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積極探索效益審計,注意揭露由于決策失誤、管理不善造成的嚴重損失浪費等問題,促進提高經濟運行質量和效益。
作者:記者 徐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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