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月,證監會發布了《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轉移行為有關問題的通知》,這意味著今后欲模仿“宇通模式”者須再有創新。
2004年春節,宇通客車(600066)董事長湯玉祥和838名職工過了一個踏實祥和的好年。歷時兩年半,曾數度身陷輿論旋渦中心的宇通客車MBO終于有了最后的結果。
雖然上海宇通借助司法拍賣途徑巧取宇通集團90%國有股權的做法遭到了非議,但無論如何,作為中國第一個敢于公開宣稱以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國有股為收購對象的MBO案例,它的成敗成為眾多MBO實施企業所關注。
業內人士指出,涉及宇通集團100%股權的拍賣事件所暴露出的問題是,現階段在中國實施MBO仍然缺乏政策環境。因此,MBO實施細則的出臺就顯得更為緊迫。
一步之遙
1月13日,宇通客車憑借一紙司法拍賣的執行文書,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做了股權性質變更登記,由國企變身為民企———第一大股東宇通集團持有宇通客車2350萬股的股權性質,也由國家股變更為社會法人股。有人認為這是宇通“繞道”國資委審批而導演的一出戲,也有人干脆定性為向國資委“逼宮”。
“我們不是MBO,和MBO不一樣。上海宇通有21個出資人,他們只是838名宇通客車員工出資人的代表。”盡管湯玉祥如是申辯,但這種“管理層+員工”的共同收購,最終形成控股上市公司的結果仍然被人們認為是MBO或ESOP(上市公司全員持股)。
“進展到這一步,宇通MBO離完成還有一步之遙。”對現有法律相當有研究的一位MBO道中人士一針見血地指出,即只要證監會出具對宇通客車實際控制人變更的相關信息披露的“無異議”函,宇通就可順利過關。
在整個事件中,上市公司國有股轉讓大權在握的國資委到底扮演什么角色,又持什么態度?對此,國資委一直保持緘默。
“在法律上,宇通客車完全可以不走國資委這一關。”MBO專家、上海榮正投資咨詢有限公司董事長鄭培敏說。他分析,只有在協議轉讓的情況下,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變更才需要國資委批準。宇通客車憑借司法拍賣執行結果做股權性質變更登記,不在國資委監管范圍之內。
按照現行法律規定,對非上市公司國有股轉讓只需由地方財政局鄭州市財政局的上級主管部門———河南省財政廳核準即可。
拍賣緣起
之所以最終通過司法途徑完成收購,湯玉祥表示純粹是無奈之舉。“錢已交了兩年半,股權就是不能合法轉讓。股權不轉讓,企業就無法應用相關金融工具,對公司發展影響太大。我只想快點結束這種狀況”,湯玉祥說。
2001年6月20日,宇通客車公告稱,第一大股東宇通集團的所有者鄭州市國資局將所持宇通集團89.8%的股份轉讓給上海宇通,其余轉讓給河南建業。湯玉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承認,上海宇通是專為此次股權轉讓而成立的。2001年8月6日和8日,上海宇通分兩次向鄭州市財政局支付了約定的全部股權轉讓款。收購價比凈資產溢價了28.48%。
兩年半之后(2003年12月3日),鄭州市財政局被上海宇通起訴至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法院,被要求返還股權轉讓款并賠償利息。2003年12月29日,鄭州拍賣總行對鄭州市財政局所持宇通集團100%股權進行了公開拍賣。上海宇通聯合其子公司鄭州宇通發展有限公司參加競拍,前者以人民幣1.485億元的價格拍得宇通集團90%的股權,后者以人民幣1650萬元的價格拍得宇通集團10%的股權。
“錢已經足額支付兩年多了,且金額高達一億元。兩年來,加上利息也不是小數目,再拖下去,員工也不會再答應了,拿自己的血汗錢押了兩年多,再押下去,風險太大。”湯說。
資金來源
2001年宇通股權轉讓方案報送財政部后,一直沒有獲準。鄭培敏分析認為,宇通國有股轉讓最主要的受制于證監會與國資委的雙重監管,國資委主要對受讓價格、交易主體進行監管;證監會則根據2002年12月實施的《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對上市公司資金來源的信息披露進行監管。而宇通“最大的問題是資金來源沒有解釋清楚。”
對此,宇通方面的說法是:上海宇通21名自然人股東背后是宇通客車838名員工,他們的資金一部分來自積蓄或私人借貸,另一部分來源于2000年4月1294萬股職工內部股的上市流通,若按當年股票均價17.27元計算,全部變現可籌集資金2.23億元。而湯玉祥持股上海宇通創業的3000萬元,湯稱“其中自己拿出200萬元現金,借了800萬元,另外還向機構投資人借貸2000萬元,借款利息是5.31%。”
“有人勸我尋找一個隱性通道”,湯玉祥說,但他認為這樣做得不償失。“我不能這樣做。這樣做也許能夠很快突圍,但是不出兩三年,人們還會知道背后是我湯玉祥,這樣,我就會失去市場對我的信任。”
2004年1月,證監會發布了《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轉移行為有關問題的通知》,其中嚴禁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在轉移控制權時通過所謂的“股權托管”、“公司托管”等方式,違反法定程序、規避法律義務。這至少堵住了上海宇通曾經采用的以“股權托管”作為協議轉讓和司法拍賣過渡這一途徑。今后,欲模仿“宇通模式”者須再有創新。
作者:本報記者夏欣北京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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