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郭勵弘認為,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軌,就是資源配置從政府為主向市場為主的轉軌。為了推進這一進程,在投融資領域亟須解決兩個根本問題。第一,對政府投資從未建立起責任約束機制;谟罒o止境的投資沖動,各級政府仍然在為銀行增加待處理壞賬,為國企增加待破產成員。第二,中小企業(含民營企業、高技術企業)對社會經濟發展的意義極為重大,其投資的效益、效率也高于政府投資。但是,它們一直面臨著權益資本融通、債務資金融通的雙重困難。
如果能夠針對這兩大弊病初步建立起政府投資的制約機制和中小企業的融資機制,那將會是一場名副其實的投融資體制改革。
問題在于,任何深層次的體制改革都是協調性極強的系統工程,都是配套要求極高的政策集成,都不可能由單獨一個政府部門來實施。如果我們認定,在投資主體多元化并且國有投資已經建立了出資人制度之后,仍然需要保留一個“投資管理部門”,那么,不管部門名稱有什么改變,都極有可能跳不出50年形成的慣性思維,極有可能僅僅根據其權限范圍去“改”。這個權限范圍,就是投資項目的計劃審批!案摹钡幕舅悸反笾率牵涸凇爸е、“戰略”、“重要”、“基礎”、“影響國計民生”等等產業領域,盲目投資重復建設散亂差屢禁不止,其原因概出于計劃審批過于分散,因此應該“改”為集中的計劃審批。
按照這樣的思路,我們就會有一次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批制度的改良。
是投融資體制改革還是項目審批制度改良,2004年見分曉。 文章來源:經濟參考報發布日期:2004-1-30星 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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