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一、擔保情況概述
本公司于2004年1月16日與交通銀行福州分行在福州簽訂《保證合同》,同意為福建三
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木集團”)向交通銀行福州分行申請流動資金借款2000萬元提供保證擔保,并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公司第五屆董事會臨時會議表決通過了上述擔保事項。由于本次擔保金額在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的范圍內,故無需提交股東大會表決。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福建三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開發區君竹路162號
法定代表人:蘭雋
注冊資本:210,605,574元
企業類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主營業務:土地開發、房地產綜合開發(一級資質)及國際貿易等
主要財務狀況:根據三木集團對外披露的2003年第三季度報告,截止2003年9月30日三木集團資產總額為3,082,043,227.34元,負債總額為2,148,806,553.94元,凈資產為721,374,342.44元(不含少數股東權益)。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擔保方式:連帶責任擔保
擔保期限:自2004年1月16日至2005年1月15日
擔保金額:2000萬元人民幣
四、董事會意見
公司2002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同三木集團建立向銀行借款不超過人民幣8000萬元的互保關系。此次擔保發生后,三木集團共為本公司提供擔保5000萬元;我公司共為其提供擔保5000萬元,控制在雙方的互保額度內。
本公司董事會認為:本公司與三木集團同為省內上市公司,信息了解渠道暢通,三木集團目前的生產經營狀況穩定,此次擔保風險較小。
本次擔保實施后,本公司對外擔保累計金額為12,700萬元。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4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