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樂凱膠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二十五次會議于2004年1月21日在公司二樓會議室召開。會議應到董事7人,實到董事5人,委托董事2人,會議由董事長杜昌燾先生主持,部分監事和高管人員列席了會議,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全體參會
董事經審議一致同意對《公司章程》第十三條公司經營范圍做如下修改:
原文:第十三條公司經營范圍:彩色膠卷、彩色相紙、彩色電影正片、感光材料的制研、生產、銷售;經營本企業自產產品和技術的出口業務和企業所需的原輔材料、機械設備、零配件及相關技術的進口業務,但國家限定公司經營和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信息影像材料加工用藥液及相關化學品、彩擴設備、與銀鹽產品相關的數碼影像材料的研制、生產、銷售(不含化學危險品);本企業所需的原輔材料、機械設備、配套產品、零部件及相關技術的科研、生產、銷售(國家有專項規定的除外);相機、電池的批發、零售。
修改為:第十三條公司經營范圍:彩色膠卷、彩色相紙、彩色電影正片、感光材料的制研、生產、銷售;經營本企業自產產品和技術的出口業務和企業所需的原輔材料、機械設備、零配件及相關技術的進口業務,但國家限定公司經營和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信息影像材料加工用藥液及相關化學品、彩擴設備、與銀鹽產品相關的數碼影像材料的研制、生產、銷售(不含化學危險品);本企業所需的原輔材料、機械設備、配套產品、零部件及相關技術的科研、生產、銷售(國家有專項規定的除外)。
上述修改減少了原經營范圍中關于“相機、電池的批發、零售”業務的描述,以使修改后的公司經營范圍與公司上報商務部審批的公司與伊士曼柯達公司“合作框架合同”中《公司章程》范本所述經營范圍內容一致。
全體參會董事一致同意將上述決議內容作為董事會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有關股東大會召開的具體事項,將在商務部批準公司與伊士曼柯達公司“合作框架合同”且相關股權轉讓過戶完成后再行通知。
特此公告
樂凱膠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4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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