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韓瑞蕓 北京報道
1月13日的北京民族飯店,誕生了自中國銀監會發布《關于將次級定期債務計入附屬資本的通知》以來首家披露擬發行次級債的上市銀行———華夏銀行。
這項決議是在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上通過的。會議審議
通過了《關于華夏銀行發行次級定期債務的議案》,決定于今年某一成熟時期向保險公司定向發行次級定期債務,總發行規模為42.5億元,期限為6年以上,利率在4.5%的基礎上可適當上浮10%。
不過,這項決議還需要在提請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報銀監會審批方能實施。
早在華夏銀行之前,興業銀行于2003年12月底就發行了總額為30億元的次級債,成為國內首家實行資本補充新方式的商業銀行。此外,招商銀行、工商銀行等也對這種新的融資方式表現出極大興趣。
去年12月,銀監會發布《關于將次級定期債務計入附屬資本的通知》(簡稱《通知》),規定商業銀行可根據自身情況,決定是否發行次級定期債務作為附屬資本。《通知》規定,次級債務的發行方式一般為定向募集,目標債權人為企業法人。這一次,華夏銀行選擇了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一般都投資于基金和債券,但因為債券品種少,投資渠道相對狹窄,保險公司對債券雖然十分熱心卻無從下手,這使得大部分的保險資金流向基金。”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國際金融研究室主任曹紅輝認為,商業銀行發行次級債正好給保險公司提供了一個好機會。
而保監會主席吳定富也在多個場合倡導發展債券市場。他說,保險資金的運用與債券市場發展密不可分,由于公司債券市場品種和規模都不夠發達,許多保險公司處于“吃不飽”的狀態。中國債券市場應逐步形成以國債為主體,公司債、市政債、金融債及其他債券為補充的債券市場體系。
據保監會公開數據顯示,2003年,我國保險業總資產達1萬億元,保險資金運用余額達9000億元。
有業內人士對次級債的流動性問題非常關注。這位人士提出,銀監會規定的“定向募集”,“原則上不得轉讓、不得提前贖回”等條件使得次級債嚴重缺乏流動性,債券募集對象有可能因此而失去認購興趣。對于總規模偏大,期限較長的次級債務發行人而言,發債可能會有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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