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國際上對中國反傾銷的特點:第一,對我國出口的產品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次數越來越頻繁。1979年中國遭遇2次反傾銷,中方均未應訴。上世紀80年代,每年平均6起。90年代每年平均29起。2000年至2002年,每年仍有遞增趨勢。據外經貿部統計,2002年國外對中國企業反傾銷等保障措施的調查達58起,列世界各國之首。
第二,提起反傾銷的國家多,被指控傾銷的出口產品范圍廣,同一產品在多國受到投訴。指控我國反傾銷國家既有發達國家,如美國、歐盟、澳大利亞、加拿大、日本等;也有發展中國家,如墨西哥、巴西、智利、韓國、南非等。對我國反傾銷措施超過20次以上的有歐盟(超過100),美國(超過80),印度、澳大利亞、阿根廷、南非、墨西哥等。從2002年來看,來自印度的反傾銷訴訟已對我國的出口企業構成越來越大的威脅。被指控商品既覆蓋低附加價值或勞動密集型的簡單加工產品,也涉及我國各大類出口商品。如1993年4月15日開始,墨西哥對我國進行大規模反傾銷調查,涉及的產品包括了10大類四千五百余種商品。同一產品在多國受到投訴,造成部分出口產品無路可走,直接影響國際貿易。例如,1991—1995年,我國出口的自行車分別遭到歐盟、美國、加拿大、墨西哥和阿根廷的反傾銷投訴。
第三,被征收的反傾銷稅率較高。我國出口產品在遭受反傾銷調查后被征收的反傾銷稅的稅率較高。1993年4月,墨西哥對中國出口的產品征收100%以上的稅率就有:家電129%、自行車144%、玩具315%、服裝537%、有機化學產品673%,而鞋類則高達1105%。
北京時間1月9日晚12時,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官員投票裁定,中國家具廠家在美國市場上的臥室木制家具銷售存在傾銷行為。上世紀90年代以來,世界上平均每6—7起反傾銷和保障措施案件中,就有一起針對中國產品;1996年至今,中國已連續7年成為世界反傾銷頭號目標國;世界貿易組織發布的報告指出,17個成員針對2002年下半年來自43個國家和地區的可疑反傾銷行為,展開149項調查,其中中國大陸的出口貿易共受到27項調查,是受反傾銷調查最多的國家。
政府、企業和行業協會
如何應對反傾銷
中國加入WTO后,加速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設,轉變政府職能,避免“越位”、“缺位”、“錯位”現象,改變習慣用紅頭文件、內部通知來加強管理、影響企業事務;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繼續調整國有經濟布局的結構,推進國有資產合理流動和重組,加快國企改革。國企改革按照“有進有退,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原則,放寬非國有資本的市場準入領域,加快發展非國有經濟,減少政府對企業的干預,營造公平競爭的環境,讓企業真正成為市場主體。但是,政府與企業的關系還需要進一步調整。要進一步減少政府對企業的干預和扶持,尤其是對產品的行政定價和對企業的財政補貼,這些做法會使企業的行為和市場結果發生扭曲;另外,一些地方政府過分強調出口而導致企業為了完成出口任務不惜自相殘殺或產品低成本出口。對于企業來說,應該努力做到產權獨立,經營自主。許多出口企業都希望得到政府的補貼,可是有得必有失,在國內拿到補貼和優惠,在國際上就會受到反補貼反傾銷起訴。
政府的作用非常重要
在應對反傾銷方面經濟學家熊大方特別指出,政府在反傾銷方面的職能定位,不是加強對企業的管理,而是重在服務。包括:
(1)培育和規范中介組織。明確賦予行業協會反傾銷應訴組織單位的主體資格及相應職責;繼續發揮我國六大進出口商會作用。
(2)建立反傾銷應訴的預警機制,為企業提供信息服務。
(3)舉辦反傾銷高級人才培訓班,培養一批既懂外語又精通世界貿易規則的反傾銷應訴人才。
(4)開展反傾銷應訴宣傳教育,引導企業積極應訴。
(5)設立反傾銷應對專項基金,為反傾銷應訴提供資金支持。
(6)健全中國的反傾銷法律體系。
我國在1994年公布的對外貿易法首次對反傾銷作了原則性的規定,1997年國務院頒布了反傾銷和反補貼條例,在2001年12月10日國務院頒布了在2002年2月1日生效的新的反傾銷條例與反補貼條例,同時廢止1997年反傾銷與反補貼條例,新的條例是依據WTO1994反傾銷協議的原則與規定而制定的,發揮了一定作用。據統計,1997年我國第一次對國外產品進行反傾銷以來,截止到目前,中國對外反傾銷調查的案件總計已達11起,但仍然不能為我國企業對國外產品提起反傾銷訴訟提供足夠的法律體系。借鑒世界貿易組織《反傾銷協議》及各國的反傾銷相關法律,盡量做到概念分明、條款規范、權力部門職責分明,可操作性強。
(7)建立反傾銷應對的事后補救機制。
事后補救機制的啟動主要發生在以下三種情況:一是情況表明反傾銷指控國很有可能對我國出口產品采取反傾銷措施;二是反傾銷指控國已對我出口產品做出傾銷成立的初裁;三是反傾銷指控國已對我出口產品做出傾銷成立的終裁。對于第一種情況,政府應及時出面與指控國有關部門磋商以達成價格承諾。對于第二種情況,政府應及時與行業協會、企業溝通,了解企業在終裁中取得勝訴的可能性,如果可能性比較大,政府應積極出面要求指控國到我國進行實地核查,并及時會同地方外貿主管部門、海關、物價、工商等各有關部門做好應對核查的準備工作。對于第三種情況,政府應組織做好申請爭端解決或申請復審的工作。
(8)政府通過磋商的方式,要求有關國家降低國內法對“市場經濟體”的認定目標,及時宣傳我國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和履行反傾銷協議的各種承諾的實現。
從木制家具與“蝦聯盟”說起
北京時間1月9日晚12時,美國針對中國產品最大的反傾銷案有了初裁結果: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官員投票裁定,中國家具廠家在美國市場上的臥室木制家具銷售存在傾銷行為。
該委員會6名成員一致通過的這一裁決稱,中國向美國出口的木制臥室家具以低于公平價格的價格在美國市場銷售,有理由認為這對美國家具生產商造成實質性的損害或將造成損害。
同時,還要求美國商務部啟動調查程序,以決定是否支持此前由當地共同提出的要求向中國家具征收最高至440%的高關稅申請。
如果此舉成立,那將意味著來自中國的價值超過10億美元的臥室木制家具將面臨著高額關稅。這也將成為迄今為止美國方面對我國產品裁決的涉及貨值最大的一起反傾銷案。預計美國商務部將于5月上旬作出初步裁定。
中國100多家家具出口廠商度過了一個難眠之夜。
1月11日一早,記者電話聯系涉及此案的大連華豐木業華豐老總何云峰,被告知在開會,直至中午時分會議仍在繼續。
隨后,記者了解到,此會正是華豐木業與美國客戶就華豐家具下一步如何向美國市場出口進行探討。對于此會,何云峰不愿透露雙方討論的具體內容,但他表示華豐將和美國客商形成一個針對反傾銷的預備措施。
對于最新的初裁結果,何云峰認為,這并不是最終的結果,包括華豐在內的我國家具企業對美輸出臥室木制家具的“命運”如何,還要等美商務部的“說法”。
而最終的裁決結果仍需美國貿易委員會舉行最后聽證會,年底才能作出。
“應訴結果如何,前景并不明朗,現在華豐要做的是為律師和美國方面提供所需的資料!
業內人士分析認為,此次反傾銷訴訟的最終結果如何,將會帶來一連串的連鎖反應。
如果我國在臥室木制家具上“輸了”,那么美國就很可能繼續對我國輸美的軟體家具、塑料家具等品種逐步實行“反傾銷”。美國的做法也可能會被其他國家、地區效仿。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據最新傳來的消息,美國企業對包括中國在內的一些亞洲國家進口蝦提起反傾銷訴訟申請是否會被立案,預計美國商務部將在本月20日左右做出決定。
與此同時,一個包括廣東、廣西、福建等地的20多家凍蝦加工、出口企業的“蝦聯盟”已經在幾天之內迅速成立,并已通過美國律師登記應訴。中國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提醒,凡在去年4月至9月期間有對美蝦產品出口的企業盡快與該商會聯系并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做好應訴準備。
聯想起此前的諸多反傾銷調查,人們不禁要問,中國為什么會遭遇如此之多的反傾銷訴訟?中國為什么會成為反傾銷的重災區?
自1979年原歐共體對中國出口糖精發起首例反傾銷調查以來,國外對華反傾銷指控達460多起,涉及的商品達4000多種,對我國出口產品發起反傾銷調查的國家或地區33個,直接影響出口金額約160億美元。
據統計,上世紀90年代以來,世界上平均每6—7起反傾銷和保障措施案件中,就有一起針對中國產品。1996年至今,中國已連續7年成為世界反傾銷目標國。
2002年1—6月,國外對我國新的反傾銷立案達18起(不包括保障措施)。
世界貿易組織發布的報告指出,17個成員針對2002年下半年來自43個國家和地區的可疑反傾銷行為展開149項調查,其中中國大陸的出口貿易共受到27項調查,是受反傾銷調查最多的國家。
反傾銷通常是指一國反傾銷調查機關實施與執行反傾銷法規的行為與過程,是國際上通行的進口國政府對進口傾銷產品依法進行調查并征收反傾銷稅的一種法律制度,是從根本上消除價格歧視,維護公平競爭和正常貿易秩序,保護國內產業的有效措施。但是,隨著貿易保護主義興起和發展,反傾銷國的目的日益變得多元起來。
歐美對我反傾銷的考慮因素
全國政協委員、經濟學家熊大方對記者談到,應對反傾銷需要各方形成合力,當務之急也是根本措施,是轉變政府職能,政企分開,加速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他說,中國商品遭反傾銷過程中,很多進口國都裁定中國是“非市場經濟國家”,用“替代國”商品的價格與我國商品的價格進行比較。解決替代國問題的關鍵是要解決在世界經濟體制中的“非市場經濟地位”。因為根據入世議定書的規定,“一旦中國根據WTO進口成員的國內法證實其是一個市場經濟體,則此項規定即應終止”。
據了解,美國商務部在判斷一個國家是否屬于非市場經濟國家時考慮的因素是:
1、該國貨幣與其他國家貨幣可兌換程度;
2、該國工人與政府在工資問題上自由談判的程度;
3、該國公司舉辦合營企業或作其他投資允許的程度;
4、政府對生產資料所有或控制的程度;
5、政府對資源分配以及企業在價格、產量決定權上的控制程度;
6、當局認為適當的其它因素。
雖然歐盟于1998年4月30日把中國從非市場經濟國家的名單中排除出去,但采用了新的方式:一是以個案審查方式確定某個生產商是否具有市場經濟資格;二是對中國企業實行更具體的確認差別———分別稅率的標準。歐盟針對中國企業設立以下5項“市場經濟國家地位”標準:(1)企業可依據市場需要自主做出決定;(2)企業賬目必須按國際會計準則進行獨立審計;(3)企業的生產成本和財務狀況未被原非市場經濟體制扭曲;(4)企業遵循破產法和財產法;(5)外匯兌換隨行就市。在以上標準中,最核心的是企業獨立不受政府部門干預,市場經濟活動包括原材料購買和產品銷售按市場經濟法則運行,以及公司會計制度按國際標準執行并有嚴格的審計。
企業是應對反傾銷的主體
需要著重指出的是,物美不必價廉,出口企業的價格制度應逐漸與國際市場價格制度接軌。
價格因素是各國確定是否構成傾銷的中心因素,任何一種反傾銷案件總是與特定進口國該類產品生產行業的產品、價格等經濟狀況密切相關。我國出口企業應認真關注進口國相關產品的市場變化,加強企業自律,處罰過度競爭。
因此,我國的出口企業在實施“以質取勝”的戰略之時,從靠價格競爭轉向靠技術、靠服務進軍國際市場。
必須重視定位企業在國際市場核心競爭力,一定要在保證產品基本功能的前提條件下,盡量多地運用品牌、包裝等多種非價格競爭手段,在提高產品附加值上下功夫,不斷提高自己產品的競爭能力。
企業積極提出有關“市場經濟條件”的充分材料。
根據入世議定書第15條,“如受調查的生產者能夠證明,生產該同類產品的產業在制造、生產和銷售該產品方面具備市場價格條件,則該WTO進口成員在確定價格可比性時,應使用受調查產業的中國價格或成本”。因此,在反傾銷調查中,企業提出充分材料證明在制造、生產和銷售該產品方面具備市場經濟條件,則可走出替代國制度的陰影。
中國打火機遭歐盟反傾銷調查一案,中國有5家企業正式應訴,并全部獲得市場經濟地位,表現出了優良的企業品質和應訴能力,并最終獲得勝利。
加入WTO,企業的體制、管理、財務要按國際慣例調整。
行業協會應主動發揮作用
行業協會是行業自律組織,充當著連接政府與企業之間的橋梁,在反傾銷應訴中具有應訴組織單位的地位。根據國際慣例,其主要職責包括:(1)建立出口過程中的價格協調機制,規范企業出口行為,及時協調不同企業的出口產品價格,防止惡性競爭,對進行低于成本削價競爭的企業給予行業內處罰。(2)建立行業內反傾銷應訴信息庫,配合、協助政府部門建立反傾銷預警機制。(3)作為政府有關部門與企業之間的信息傳遞樞紐,負責在收到反傾銷調查通知后第一時間通知企業并通報政府有關部門,并迅速組織涉案企業做好應訴準備工作;在應訴過程中負責協調好企業與相關政府部門的關系,及時向政府部門反映企業的困難和需求。(4)組織及發動包括企業、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組織在內的社會力量,形成產業保護的合力,增強企業應訴能力。(5)指導企業了解企業反傾銷調查的法律規范,為企業提供咨詢服務。溫州打火機企業積極應對反傾銷。百聯供圖
本報記者 徐立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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