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聽朋友在飯桌上念叨過一段順口溜,說是如今的男人可以分六等:一等男人家外有家;二等男人家外有花;三等男人花中尋家;四等家人下班回家;五等男人妻不在家;六等男人無妻無家。
當時只覺得這不過是個無聊的黃段子而已,等到靜下心來咂摸其中的味道,逐漸品出了現代都市人對愛情和婚姻的失落與無奈。一等男人分明是將愛情視為日常消費品一樣給瓜
分了,二等男人在偷偷地干著走私愛情的勾當,三等男人把愛情當作大眾飲料擱上貨架出售,并導致五等男人把愛情弄丟了、六等男人被愛情封殺的不幸。只有四等男人像插稻子割麥子一樣,眼看著愛情一望無際卻依然要步步為營。
難道在商業社會中婚姻也可以用“以貨易貨”的方式去衡量?難道曾經被多少青年男女視為生命終極目標的羅曼蒂克愛情就這樣不堪一擊?
1992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加里?貝克爾的回答顯得冷冰冰的,這個倔強的美國老頭堅持用經濟人假設(即人的一切活動都蘊含著效用最大化動機)來解釋人類行為。
貝克爾解釋道:婚姻存在于各個社會和各個時期,當“合伙”的預期收益超過保持獨身或繼續尋找配偶所承擔的成本時,男人或女人就會選擇結婚。促使人們做出結婚決策的那些變量的重大變化將使他們重新考慮自己所做的抉擇:收入的高低、尋找配偶時間的長短、對配偶的了解程度、辦理離婚的難易等因素都會影響婚姻的穩定性。
貝克爾的經濟學婚姻家庭理論似乎是一面鏡子,讓我們重新反思“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這個論斷,F在的女孩為什么越來越務實,目的當然是希望從婚姻中獲取最大化的收益,比如兩個人可以相互照顧,或者獲得社會正常的評價和認可,由于規模效應而節約生活開支等?傊,人們結婚與否總是在婚姻的成本和收益間權衡。
婚姻也是一種商品!婚姻也存在著一個交易市場!財產收入的提高必定會增強結婚動機,工資率的提高則有可能增強結婚動機。心理學家鄧偉志對中國成為“離婚大國”得出這樣的結論:從統計數據上知道,婚姻質量最差的大多是暴富的富人,破壞他人婚姻的也大多是暴富的富人(包括以權致富者)。多收利息稅、遺產稅、所得稅、購物稅、限制富人收入比限制離婚更能解決問題。人們發現頻繁的離婚不利于家庭財產積累,離婚率就會變成“漲停板”。
鄧先生的觀點帶有濃厚的學究氣。試想《婚姻法》只能約束頒布法律時已經結婚的男女,至于尚未結婚的人會審時度勢,當離婚變得更難時,申請離婚的人的確會減少,但與此同時結婚的人也會減少。如果暴富的富人存心要利用金錢來玩弄愛情與婚姻,法律對此似乎也不能禁止,況且社會上的確有那么一批想用青春美貌換取榮華富貴的備選女孩呢!
也許是長期混跡于房地產界的緣故,我覺得生活中的愛情和婚姻就像開發商的期房一樣,只有在沒有蓋成之前才是最具想象空間的,等你真的成為業主住進去后,才會明白無誤地體會到期房變成現房后的快樂或痛苦。當你將“能談到一塊,能吃到一塊,能睡到一塊,能過到一塊”作為尋找自己另一半的基本原則,無異于為自己的愛情與婚姻設定了預期門檻。
一位長期從事房地產代理業務的老先生告訴我:千萬不要對期房的期望值過高,你首先要確定購買區域項目的平均樓價,再考慮開發商所承諾的項目配置是否合理,入住后樓價上升10%或者下降10%都應該算是正,F象。可見,對愛情與婚姻抱有不切實際的幻想越多,你在收房入住后的痛苦就越大。
素有中國幽默大師之稱的老舍先生做新郎時已經34歲“高齡”,他在小品文《婆婆話》中的話值得眾多沒有進入“婚姻圍城”的青年男女們借鑒!懊啦皇且磺。太太不是圖畫與雕刻,可以用審美的態度去欣賞。人的美還有品德體格的成分在內。健壯比美更重要。一位愛生病的太太不大容易使家庭快樂可愛。假如一位反抗賢妻良母的而又偏偏去嫁人,嫁了人又連自己的襪子都不會或不肯洗,那才是自私呢。兩個幫手,彼此幫忙,是上等婚姻!
文/西風瘦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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