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花
2003年下半年開始,從“鱷魚大戰”到“十三香之爭”,從“永和大王”被起訴到“同一首歌”被醬油廠搶注……有關商標權的糾紛此起彼伏。從中不難看出,企業的商品意識正在提高,品牌意識也在增強。很多企業都希望能夠把握時機,利用名人、名牌效應來帶動經營。
商標糾紛本身是一種經濟行為,人們能夠運用法律手段來維護合法權益,是值得稱道的。然而,接連不斷的維權糾紛卻讓人感到了一種一哄而上的混亂。
人們商標意識的日益覺醒本是件好事,這本應該使有關商標的法治更加健全,秩序更加井然。然而,我們看到的卻是從法律到行為到秩序,由于一種過度敏感而造成的變相盲目。幾年前,“消費者維權熱”帶來了人們對“精神損失費”的過分關注:照片沖洗質量不好要精神損失費,空調噪音大要精神損失費,就連在快餐店喝咖啡燙了嘴也要精神損失費。而如今的商標維權熱也大有重蹈覆轍的傾向,跨國公司“鱷魚”為商標權爭上法庭,20多家企業為爭奪本土老字號“十三香”而打得頭破血流,如今“永和大王”案更是到了企業與個人對質的地步,照此勢頭發展下去,又會出現怎樣的情形呢?
這些“商標糾紛案”并沒有在規范市場秩序方面起到什么積極作用,反而容易引起社會對此類事件的過分敏感。我們希望類似的商標糾紛不再頻現。商標的注冊能夠像人們所期待的那樣,對規范市場秩序、推動市場發展起到積極的作用。
《市場報》 (2004年01月16日 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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