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于目前全國多達3萬多人的投行隊伍而言,真正能夠取得保薦代表資格的人士將十分有限。因此保薦人市場存在缺口,承銷市場也將因保薦代表人的多寡而發生意想不到的變局。
本報記者 于凌波
2004年注定是投行人士不輕松的一年,即將到來的這個春節對他們而言將非常忙碌!蹲C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已正式下發并將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篩選保薦人,證券業協會將于3月13日舉辦首次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但大多數券商目前對于命題的難度,究竟會有多少人通過考試、獲得保薦資格的投行人士何時可以正式保薦都心中無數。
有消息稱,今年10月通道制將正式叫停,但在目前過渡期內,通道制和保薦制如何并行也有相當多的疑問。有券商投行負責人士向記者表示:“我們現在的狀態就是新賽事的規則已經出來了,但對于誰能上場以及發令槍何時正式響起卻不清楚!
保薦人制讓券商成為把好中國證券市場質量關的第一質檢員,但要把好這個第一關意味著要肩負前所未有的風險責任,自信于能夠取得保薦代表資格的投行人士,也對未來業務風險與收益能否齊升心存疑慮。而投行業務基礎較弱的券商更是對保薦制下的業務機會一望三嘆,保薦人對券商的改變還剛剛開始。
保薦人是稀缺資源
眼下正值券商人才頻動的階段,投行人士的流向實際上正是新制度下市場對保薦人需求的風向標。
早在《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階段,就有市場人士預期;保薦人爭奪大戰將一觸即發。業界也盛傳有中小券商拿出7位數薪酬的招牌求購“準保薦人”,《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曾幾易其稿,但一個沒有改變的事實是,保薦人的確將成為市場上的稀缺資源。
有消息稱,經保薦代表人考試等程序后,首批保薦代表有望在今年 3 月份產生并公布。
近期,中國證監會發布通知,規定了首批保薦代表人及保薦機構產生的程序和條件,保薦代表人的候選劃定了三個范圍,有業內人士據初步估算約有1000人左右符合這三個標準。該通知對《辦法》中關于保薦代表人投資銀行業務經歷的要求為:一,具備三年以上投資銀行業務經歷,且自2002年 1 月1日以來至少擔任過一個境內外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司發行新股或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主承銷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這一項目負責人應是列名于公開發行募集文件的項目負責人,一個項目應只認定一名項目負責人。據介紹,符合這項條件的候選人約300人。
其二,具備五年以上投行業務經歷,且至少參與過兩個境內外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司發行新股或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主承銷項目。該參與人應列名于公開發行募集文件。一個項目應只認定兩名參與人員,其中包括一名項目負責人,據估算有600多人符合這一條件。
其三,具備三年以上投行業務經歷,目前擔任主管投資銀行業務的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投資銀行業務部門負責人、內核負責人或投資銀行業務其他相關負責人,且每家綜合類券商推薦的這類人員數不得超過其推薦通道數量的兩倍。
有券商透露:目前券商通道最多的也不過有8個通道,因此最多僅能推薦16個投行高管,但符合第三項要求的人很可能與前兩項存在交叉,所以一家公司推薦的保薦代表人數將十分有限,而且這些人是否可以全部通過《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也是未知數。
深圳一家有8個通道的投行負責人士稱:“我們約有40多人符合考試資格,但究竟能通過多少尚不可知,但如果通過16個人以上,就意味著會取得和現在8個通道差不多的承銷效果。
業內人士指出,目前的確很難判定保薦代表人需求究竟有多大,而對考試的有效性如何認定也得拭目以待,因為很有可能會出現各公司錄取人數與現有通道不匹配的情況。相對于目前全國多達3萬多人的投行隊伍而言,真正能夠取得保薦代表資格的人士將十分有限。因此保薦人市場存在缺口,承銷市場也將因保薦代表人的多寡而發生意想不到的變局。
保薦人收入將水漲船高?
平安證券資本市場事業部的陳朗平認為,一旦保薦制正式實施,保薦人的收入會有明顯的升幅,甚至會有數倍的翻升。這首先是因為獲得保薦人資格的人將成為香餑餑。而更重要的原因是,保薦人面臨的風險加大了,收益必須與風險匹配。
據分析,《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中規定,保薦期分為盡職推薦和持續督導兩個階段。首發公司上市后,券商的持續督導期間為上市當年剩余時間及兩個完整的會計年度;再融資項目其持續督導期為上市當年剩余時間及其后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有券商指出:保薦代表對一個IPO項目肩負的責任一般都負有3年以上的責任,甚至在一些“好事多磨”的項目上前后需要跟進6年,其承受的風險壓力可想而知。另外,中國證監還將建立保薦信用監管系統,對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進行持續動態的注冊登記管理,保薦人將受到持續監管。在這樣的從業壓力下,提高保薦人的收入水平已在大多數券商中獲得了共識。
另有券商認為,保薦制下,保薦費的收入以及投行盈利項目的增加也是保薦代表收入提高的依據之一。據稱,香港創業板的保薦費一般占承銷費的三分之一。國內券商也將開始品嘗保薦費的新蛋糕。另外,由于保薦人必須投入更多的人力和時間進行全面謹慎的盡職調查。發行保薦制實施后,券商承銷費比例也會提高,單位項目承銷收入將大大增加。更為值得指出的是,按照《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的規定,上市公司進行重大資產購買、出售和置換,應當聘請保薦機構進行保薦,有利于保薦機構增加非通道業務財務顧問方面的收入,投行業務的盈利空間有望拓展,而保薦人的收入也將水漲船高。
難逃通道窘境?
投行人士一直擔心的“保薦代表在所推薦的企業上市之前不能同時推薦其它項目”的規定最終還是出現了。
近期證監會發出的有關通知顯示,自首批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名單公布之日起,證監會只受理保薦機構提交的證券發行上市推薦文件。保薦制實施一段時間后,根據市場情況,現行的推薦通道將予以廢止。因此通道制將與保薦制并行一段時間,何時廢除視保薦制平穩過渡的情況而定。在兩種制度并行期間,保薦機構推薦企業仍受通道數限制,但保薦代表推薦的企業數在通道限制下不受限制。通道制廢除后,保薦機構對企業的推薦將不再受限制,但保薦代表在推薦的企業上市前則不能同時推薦其他項目。
《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保薦機構應當指定兩名保薦代表人具體負責一家發行人的保薦工作。但有關券商認為:保薦代表是否可以同時保薦多個項目對證券公司投資銀行業務的競爭力產生較大的影響,如果可以同時保薦多個項目,則保薦代表人的多少不會影響到可保薦項目的數量,反之則保薦代表人的多少直接影響到證券公司實際完成項目的多少,甚至可以稱之為基于保薦代表人數量的通道制,這對于想借保薦制改變通道制低效率問題的券商舊愁未解又添新愁。
記者近期了解到,新興券商居然還在申請通道,以期待能在通道制末班車上有所收獲。同時在轉向保薦制時,可以借此多申請幾個名額,用心可謂良苦。這實際上揭示出一個重要問題,保薦人是否可以進行市場化的流動。新興券商因為通道數目少,投行業務基礎較弱,在保薦人申請上自然處于劣勢。加之保薦人流動目前受制于老東家,所以新興券商投行業務將難以擺脫通道制的陰影。
執行比制定規則更重要
上市保薦制度被視為深化發行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大多數投行一線人士對這一制度的出臺持肯定態度,認為這一舉措對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和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發展產生積極作用。但同時有券商強調,國內證券市場的制度建設已相當完備,但比制定規則更重要是執行規則。過去出臺的多項政策也配套了多種違規處罰的具體措施,但在實際上執行過程中并不到位。
有券商坦言,長期以來,由于市場誠信意識和自律觀念比較薄弱,證券市場的責任追究一直缺乏可操作的制度安排。同時,在現行制度框架內中介機構競爭機制還不完善,把好資本市場準入關的作用沒有充分發揮,上市公司質量的市場約束機制也未完全建立。所以如果沒有懲戒,再多再細致的連帶風險責任和義務都不能杜絕違規事件的發生。
據悉,保薦制度最引人注目的規定就是明確了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責任并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將建立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的注冊登記管理制度、明確保薦期限、確立保薦責任、引進持續信用監管和“冷淡對待”的監管措施。真正貫徹執行這些懲戒措施,才能令券商真正負起為證券市場把關的重大責任。
申銀萬國證券王如富認為,在保薦人制度實施以后,上市企業的質量和保薦人對誠信的追求應該成為競爭的基點,因為只有這樣才能獲得投行業務的可持續發展。保薦機構或保薦代表人與發行人的任何合謀行為,雖然可能一開始達到了上市融資的目的,但最終都逃脫不了市場的懲罰。保薦機構或保薦代表人在上市保薦過程中任何一階段發現發行人不符合上市條件或者存在道德風險,都不能為了眼前的利益而隱瞞并繼續提供服務,這是以質量為代價獲得眼前利益的一種行為,最終將影響到投行業務的可持續發展。那些以質量和誠信為生命的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將形成良好的品牌,獲得越來越大的市場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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