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訊(記者甄世宇)央行簡單劃一的手續費標準使一些大額支付場所因懼怕高額手續費而拒絕刷卡。不過這種局面將從3月1日起得到改觀。央行對銀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辦法作出重大調整,將對不同種類的商戶按不同標準收取手續費。
記者看到新的《分配辦法》與原有收費辦法存在很大差別,最突出的表現是細化了商戶的分類。過去銀行卡受理商戶所承擔的結算手續費標準被簡單規定為2%和1%兩大類,不
分商戶類型、收益水平和金額大小,簡單劃一的手續費標準已成為銀行和受理商戶之間合作的瓶頸。而新的《分配辦法》對賓館、餐飲、娛樂、珠寶金飾、工藝美術品類的商戶和一般類型商戶分別實行兩種收費標準。每成功完成一筆跨行交易,前一類商戶向發卡行支付交易金額的1.4%,向銀聯支付交易金額的0.2%。一般類型商戶,分別向發卡行和銀聯支付交易金額的0.7%和0.1%。
同時,對房地產、汽車銷售、批發類等一些特殊類型商戶,央行通過降低發卡行收益和銀聯網絡服務費的方式,鼓勵收單機構拓展商戶受理銀行卡。比如,房地產、汽車銷售類商戶,發卡行收益每筆最高不超過40元,銀聯網絡服務費最高不超過5元;對批發類的商戶,發卡行收益每筆最高不超過16元銀聯網絡服務費最高不超過2元;對航空售票、加油、超市等類型的商戶,發卡行固定收益及銀聯網絡服務費比照一般類型商戶減半收取;而對公立醫院和公立學校,則暫不收取手續費。
據央行統計2003年1至10月份,全國通過中國銀聯轉接的銀行卡跨行交易為9.49億筆,交易金額2959億元,分別比2002年同期增長95%和115%。央行有關負責人表示,隨著銀行卡的商戶越來越普及,一些大額支付場所也逐步實現刷卡消費。但由于不同類型商戶經營成本存在差異明顯,而交易各環節的利益分配又沒有結合市場變化及時調整。因此,不分商戶類型、收益水平和金額大小,簡單劃一的手續費標準已成為銀行和受理商戶之間合作的瓶頸。尤其在全國實現聯網通用后,因收益倒掛,部分收單機構拒絕受理他行異地銀行卡支付的現象頻頻發生,嚴重損害了廣大消費者持卡消費的權利。
另據新華社消息,我國地市以上城市目前基本實現銀行卡跨行通用,持卡人在這些城市可隨意辦理各種跨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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