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霍中彥
晨報訊 中國人民銀行試圖激發銀行卡商戶的積極性,方法是調整銀行卡跨行交易收益的分配方法,并降低一批特殊商戶的交易費用。
在此之前,消費者時常會在貼有銀聯標志的商店無法刷卡,商家的解釋通常是設備沒
有準備好。但實際的原因是,他們不愿承擔銀行卡跨行交易的費用而拒絕與銀行合作。
商家認為,現行的銀行卡跨行交易費用比例太高,而且不同商家的費用比例一樣,但各自的成本卻不同。但從2004年3月1日起,這種情形會發生改變。
央行昨天公布了早已批復下達的《中國銀聯入網機構銀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辦法》。《辦法》規定,針對不同商戶采取不同收費標準,并降低了一些商戶的收費標準。
引人注目的是,《辦法》沒有規定收單行的費用比例。央行解釋說,這由收單行根據自己所要支付的發卡行收益和銀聯網絡服務費比例,依據商戶情況和自身的成本要求協商確定。
這將緩解收單行的抱怨,也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商戶、特別是大型商戶的要求。此前永樂家電董事長陳曉曾聲稱,希望能與銀行談判決定費用。永樂這樣的商家業務量很大,是銀行重點爭奪的客戶。
這些規定將于2004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目前仍然執行舊辦法,即商戶所承擔的結算手續費標準簡單規定為2%和1%兩大類,跨行交易手續費收益在銀行間的分配標準是發卡行、收單行、轉接中心按照8:1:1的比例進行分配。
央行認識到,“一刀切”的手續費標準已成為銀行和商戶之間合作的瓶頸。尤其在全國實現聯網通用后,因收益倒掛,部分收單機構拒絕受理他行異地銀行卡支付的現象頻頻發生,影響了消費者刷卡。
央行對新規定的前景持樂觀態度,認為這一措施將促進收單機構靈活開展業務,積極開拓市場,并有望在其業務成本范圍之內促進商戶手續費率下調,進而提高簽約商戶受理銀行卡的積極性。
《辦法》規定費用標準
ATM跨行交易手續費持卡人在他行ATM機上成功辦理取款時,無論同城或異地,發卡行均按每筆3.00元的標準向代理行支付代理手續費,同時按每筆0.60元的標準向銀聯支付網絡服務費。暫不規定ATM跨行查詢收費。
POS跨行交易商戶結算手續費(一)對賓館、餐飲、娛樂、珠寶金飾、工藝美術品類的商戶,發卡行的固定收益為交易金額的1.4%,銀聯網絡服務費標準為交易金額的0.2%。
(二)對一般類型的商戶,發卡行的固定收益為交易金額的0.7%,銀聯網絡服務費的標準為交易金額的0.1%。
(三)在上述(二)的基礎上,對以下幾類特殊行業或商戶,現階段可適當優惠:對房地產、汽車銷售類商戶,發卡行固定收益及銀聯網絡服務費比照一般類型商戶的辦法和標準收取;對批發類的商戶,發卡行固定收益及銀聯網絡服務費比照一般類型商戶的辦法和標準收取;對航空售票、加油、超市等類型的商戶,發卡行固定收益及銀聯網絡服務費比照一般類型商戶減半收取;對公立醫院和公立學校,發卡行和銀聯暫不參與收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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