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世奇
中國是一個農村人口占總人數85%的農業大國,也是世界上自然災害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農業保險對農業發展和農村經濟建設的保障不可忽視。但到2002年,中國農業保險保費收入下降到3.3億元,只占到總保費收入的0.6%,戶均保費只有2元,與飛速增長的人壽保險以及其他險種形成尷尬的對比,其前景讓人憂慮。
中國的農業保險應該走以商業保險為主體,強調政策引導和政策約束的經營模式。
政策環境包括宏觀經濟環境和微觀經濟環境。宏觀經濟環境主要指國家的農村政策。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在《中共中央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指出,要依法保障農民對土地承包經營的各項權利,農戶在承包期內可依法、自愿、有償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逐步發展適度規模經營。這一決定無疑對發展農業保險有深遠的意義。
農業保險微觀政策是指專門針對農業保險而制定的政策。關于微觀政策的制定主要有以下幾種思路:第一、對農業保險實行法定保險。第二、采取多家保險主體聯保或分保,分散風險。可以由多家保險公司共同承保某一地區的農業風險,做到資源共享,風險共擔,利益均沾。第三、實行保險基金的統籌管理。這一點應借鑒社會保險的經驗,如建立一個全國性的農業保險管理或經營機構,對全國的農業保險進行統籌管理和協調,統一調度保費的收取和支出,使全國差異化的農業承保風險均衡化,同時也為保險資金的規模積累,探索農業保險資金運用、增值創造準備條件。第四、鼓勵開辦農業互助保險。另外,國家在稅收政策、融資政策等方面也應該對舉辦農業保險的保險公司予以一定程度的優惠,鼓勵眾多的保險公司,包括外資公司進入農業保險市場。
《國際金融報》 (2004年01月14日 第十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