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攀枝花新鋼釩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月12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蘇鋼先生不再擔任公司副總經理職務,聘任焦景民先生為公司副總經理。我們認為焦景民先生符合公司高管任職資格,未發現有《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情況,以及被中國證監會
特此發表獨立董事意見。
攀枝花新鋼釩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趙德武
李公才
200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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