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MBO的問題上,長期以來專家和學者都發表了各種各樣的見解,贊成者有之,反對者也大有人在,因此,要最終出臺規范化的MBO實施細則,顯然不可能一蹴而就。
在缺乏政策土壤培育的情況下,MBO必然會出現許多問題,并滋生出一些怪胎。
本報記者 周春明/文
“我對宇通集團深表同情。” 上海隆瑞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尹中余說。
尹中余認為,涉及宇通集團100%股權的一起司法拍賣事件,暴露出的問題是,現階段在中國實施MBO仍然缺乏政策土壤。
尹長期從事MBO的咨詢顧問工作,在為國內一些企業負責人設計MBO方案時,他也為政策的不明朗而深感頭疼。
“在缺乏政策支持的情況下,一些正在實施的MBO企業只有采取規避政策的方式,如司法拍賣,以及利用信托公司代為持股等。”
“規避政策雖然不值得提倡,但企業是不得已而為之。”
“中國應該加快MBO的進程。”這是尹的觀點。
“沒有人比國有企業負責人更了解企業的現狀,” 尹中余說,“因此實施MBO將能夠有效促進企業業績的上升。”
“另外,由于國有企業負責人長期為企業的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從感情上講,也應該鼓勵國有企業負責人收購本企業。”
但也有很多學者反對在中國大規模推行MBO,世界銀行中國代表處高級重組專家張春霖是其中之一。
“MBO機制用到小企業問題不大,但用到大企業,至少會存在幾個方面的問題。”張春霖稱。
“一是排斥競爭;二是企業負責人沒有能力給企業注入大量資金,尤其是大型企業涉及到幾億元以上資產時;三是管理層收購后,保護中小股東更加困難;四是長期實行MBO政策會形成惡性激勵。”
另有一些專家,關注的是國有產權的定價問題———MBO的弊端是,國有企業負責人可以利用控制國有企業的機會,做假賬減少企業資產,從而使自己能夠低價收購國有企業———俄羅斯推行MBO是一個深刻的教訓,MBO最終演變成為權勢者瓜分國有資產的盛宴,500家大型國有企業實際價值超過1萬億美元,最后卻只賣了72億美元。
為了避免國資流失,國資委在新出臺的《關于規范國有企業改制工作的意見》中作出了原則性的規定,即國有產權轉讓定價原則上不得低于凈資產。
實際上,即便以凈資產(或適當溢價)作價出售國有產權,也難以保證該價格就是一個公允的價格———公允的價格應該在一個充分競爭的市場中得到發現,因此國資委正在大力推動全國統一的產權交易市場的形成。
還有人關注MBO的信息不對稱問題。“由于國有企業負責人熟悉企業情況,因此當他們愿意實施MBO時,他們對公司未來的業績增長預期肯定高于外界的預期,而他們對公司未來的風險評估也比外界眼中的風險要小。”———有學者表示。
因此張春霖表示:“中國實施MBO應慎行。”
不過,尹中余認為:“即便國有產權推行競價機制,也同樣會出現信息不對稱的問題。”
“一家機構(或者自然人),他一定是在對被收購企業做出充分調查的情況之下,才會做出決定購買國有企業產權,如果這樣,相比其他機構和自然人,也會形成另一種信息不對稱。”
“另外,由于國有產權不是一個標準商品,因此在競爭市場上競價是行不通的,只能搞一對一的談判。”
尹中余認為,國資委目前的職任實在太重。
“中央已作出了對國有資產分級管理的決策,可考慮放權給地方政府或地方國資管理部門,然后對地方官員實行問責制,如果地方官員出了問題,則追究地方官員的責任,這樣會加快國有企業改革的步伐。”尹表示。
事實上,在MBO的問題上,長期以來專家和學者都發表了各種各樣的見解,贊成者有之,反對者也大有人在,贊成者和反對者的觀點相持不下,因此,作為決策者的國資委來說,如何制定MBO政策,無疑需要綜合各方意見,權衡各種利弊,而最終出臺MBO的實施細則,顯然不可能一蹴而就。
在缺乏政策土壤培育的情況下,MBO必然會出現許多問題,并滋生出一些怪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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