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國資委財務報表公示制度是對國資委監督、約束和激勵的需要
國資委是政府授權的直屬特設機構,不是真正出資人,不享有資產收益,不承擔資產風險。它們對資產能否給以應有的關懷和管理仍缺乏理論支持,改善管理債效仍缺乏堅實基礎。所以必須解決對國資委監督、約束和激勵問題。約束不足,權力濫用,激勵不足,滋生惰性,缺乏監督仍是普遍情形。
新管理體制突出優勢是變“五龍治水”為“一龍治水”。首要的是界定責任。因為“人類的天性就是對權力的貪婪和對責任的推卸”(劉偉)。承擔這個責任才有相應的權利。責任就是約束,泛泛而談的責任沒有約束力。責任制度的設計要以責任者推卸責任為前提。以往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和經營責任,政府層面和企業層面都沒少講,但企業從虧損到嚴重虧損再到凈資產為零,盲目投資形成爛賬一堆,政府部門和企業都無責任承擔者,相反,權力卻發揮到極至。政企難分在于行使權力者不承擔責任,行使權力帶來的利益是自己(或部門)的,國有資產損失由國家承擔。缺乏責任約束的權力極易出現冒險甚至賭博,這是大量盲目投資的根源。財務報表指標是國資委責任目標,或者說國資委許多責任要反映在財務報表上,國資委出資企業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出資資產新發生的貶值虧損不能再直接或間接轉移給財政,讓真正的出資人負相應責任。責任必有對應的權利,權利是實現責任目標的保證。應該說《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授予國資委權利是充分的。
與責任匹配的還應有激勵,享有激勵也是權利,主要是薪酬激勵。激勵是為責任者實現責任目標輸送動力克服惰性。缺乏激勵也不可能吸引人才,資產管理、存量重組、增量投資需要許多專家級人才。
要建立對國資委的監督和不盡責追究制度。一是社會輿論監督,依據財務報表對國資委評頭論足;二是全民出資人通過其代表機關人大對國資委質詢問責,甚至罷免其主要負責人。人大監督應起主要作用,否則真正出資人對出資資產管理監督權仍被懸空;三是授權機關(政府)對國資委監督問責,甚至撤免主要負責人,對失職造成資產損失者給以經濟處罰;四是國資委內部監督。監督、責任和激勵,形成壓力、動力,使國資委人員進入“經濟人”角色,即約束條件下的自身效用最大化,積極履行出資人的職責,追求產權資本回報。
保證對國資委監督、激勵、約束的有效性,還必須解決兩個問題。一是“誰為理發師理發”,現實中出自本職能部門起草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往往重權力輕責任,目前對國資委就不乏這樣的憂慮。二是責任、激勵和監督要清晰具體,不少正確的改革政策未達到理想效果甚至被扭曲,原因就在于框架內缺乏充實的“細節”。
四、建立國資委財務報表公示制度,是國有企業改革的需要
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實現在企業,資產貶值流失也在企業,所以我們要堅持不懈地改革國有企業。國有企業之所以缺乏實質性變革,根本原因在于改革的推動和實施者是外部人,國企資產貶值和改革收益與他們無直接關系,而實質改革卻是很棘手很費力的事,形勢所迫之下就走過場。改革企業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建立國資委財務報表公示制度(國資委財務報表是其出資企業財務報表的合并)解決了國資委責任和激勵,國資委就有自利動機和動力改革資產管理和控制方法,解決企業責任和激勵,為企業輸送動力和活力,尋求資產收益最大化,拿出理想的財務報表,這種改革不會走過場自己糊弄自己。成立國資委并建立約束激勵制度后,國企改革就是國資委和企業的事,政府要做的是為改革創造環境條件。
國資委面對兩大改革任務,一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既然理論和實踐證明現代企業制度是企業有效運作和創造價值的根本保證,國資委必然下功夫建立實質性現代企業制度,使其資產發揮最大效力。通過治理結構對企業形成有效的約束。二是國資委作為實物資本所有者,通過同人力資本所有權與經營權關系的制度性界定,激勵人力資本實現資產收益最大化,這就要有相應制度安排,形成充分發揮人力資本的動力機制。所以必須建立全新的企業經營者選擇、競爭、淘汰制度機制,一是經營者選擇由官員標準轉變為企業家標準,由官場規則轉變為市場規則,全面徹底廢除事實仍存在的行政級別和終身制,一律改為聘用制,讓他們明白自己是企業家而不是官員,他們的責任是為出資人賺錢,賺不了錢下臺甚至失業,沒“另有安排”一說。二是杜絕市場與官場通道,改變經營者“身在企業、志在仕途”,或把官場當作回避市場風險退路的心態。三是突破在原有國企經營管理者中“選拔”的體制和觀念局限,放開視野從市場競爭中選拔經營人才。競爭就是激勵,淘汰就是約束。國資委成立標志著國有企業改革由外力推動型轉向內力驅動型,表現在國資委和企業兩個層面,驅動力均來源于公示財務報表的壓力和動力。
公示財務報表是一項重要制度建設,拿出了好的財務報表才能說國資委履行了出資人職責,多數國資委拿出了向好的財務報表,才能說企業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見了成效。文章來源:經濟參考報發布日期:2004-1-8星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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